國家文物局關於汾城古建築群文物保護規劃立項的批覆

國家文物局關於汾城古建築群文物保護規劃立項的批覆
(文物保函〔2008〕1005號)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關於審批山西省襄汾縣汾城古建築群文物保護規劃大綱的請示》(晉文物發〔2008〕101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汾城古建築群保護規劃編制立項。
二、請你局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單位,按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要求》的有關規定,開展該規劃的編制工作,並按程式報批。

此復。
國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