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廣西、貴州、重慶、四川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全力以赴支持抗旱救災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紮實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對於當前的抗旱救災、恢復生產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越是大旱當前,越要加強農資市場監管
當前,抗旱救災工作正處於關鍵時期,各級工商部門要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為奪取抗旱救災的全面勝利提供有力保障。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努力做到“四個統一”,牢牢把握“四個只有”,充分認識到越是大旱當前,越是要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把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作為工商部門支持農業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監管、保春耕”作為當前最緊迫的任務,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最紮實的作風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切實加強對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的領導,確保農資市場監管各項工作領導有力、落實到位、措施有效,嚴厲查處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切實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障災後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二、突出工作重點,嚴厲查處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
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坑農害農違法案件。突出重點地區,把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案件發生頻率高、農民民眾投訴多的地區作為工作重點;突出重點品種,把抗旱和災後恢復生產急需的農資品種作為檢查重點;突出重大案件,把影響面大、對農業生產危害嚴重的案件作為查處重點,嚴厲查處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切實維護農民民眾合法權益。
(一)嚴格規範農資經營主體資格。要對轄區內經營種子、肥料、農藥、農膜、農機具等農資商品經營者進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清查到戶;對無照經營、超經營範圍和違反工商登記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二)切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要強化對農資經營門店和鄉、村農資集散地的檢查力度,特別是要加大對抗旱必需的種子、肥料、農藥、農機具和農膜等重點農資品種的檢查力度,要突出把有效含量不足、虛假標識、“傍名牌”等作為肥料市場監管工作的重點,依法查處標識不規範、虛假標識、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利用對產地、質量、商標虛假表示等手段,國產肥冒充進口肥,欺騙和誤導廣大農民的違法行為。
(三)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要嚴格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對農資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進銷貨台賬、銷售憑證等制度的監督檢查,使農資經營者內部質量管理制度落到實處,規範經營行為。
(四)確保投訴舉報網路暢通。要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路和一會兩站的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農民消費者的諮詢、申訴和舉報。對於農資申訴舉報,做到特事特辦,特別是要注意解決好農資群體性申訴舉報,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五)努力提高農民民眾維權能力。要深入抗旱第一線,強化對農民民眾識假、防假的維權服務指導,努力提高農民民眾自我維權保護能力。要及時提醒農民民眾到正規農資經營門店購買農資,不要購買走村串戶的游販銷售的、價格明顯偏低的農資商品。
三、加強溝通協調,形成監管合力
要切實加強地區間工作信息溝通和協調,發現假冒偽劣農資跨地區的案件線索,要及時通報管轄地工商部門,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與農業、公安、商務、質檢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如發現對農業生產危害較大的跨省案件,以及農資市場監管中發現的重大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
聯繫電話:市場規範管理司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