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近期兩起較大煙花爆竹事故情況的通報
公安國安
安監總明電8號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2-6-21
法規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2年6月17日15時55分左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慈化鎮隆發花炮廠爆竹封口工房發生燃爆事故,造成該棟工房(共5間)倒塌、7人死亡、1人受傷。據初步調查,事故企業管理混亂,在當地政府責令停產期間擅自開工生產,還存在違規維修設備、超員超量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危險作業現場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維修封口機時產生電火花引燃藥塵,繼而引起工房內超量滯留的藥餅燃爆;超量超員、無關人員進入危險作業區域導致事故傷亡擴大。該事故發生後,當地存在信息報送遲緩問題。
6月18日10時30分左右,河南省周口市淮陽縣東屯花炮廠發生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共造成7人死亡、14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4棟15間工房完全摧毀,另有4棟11間工房不同程度受損。據初步調查,根據當地煙花爆竹產業規劃,淮陽縣人民政府已於2011年12月責令該企業停止生產、進行整體改造,且該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已於2012年3月17日到期。事故發生時,該企業1.1級危險工序生產區的工房已全部拆除,業主利用尚未拆除的1.3級危險工序工房(約5畝)擅自組織開工生產,作業現場混亂無序,各工序生產混雜在一起,作業人員密集。
這兩起較大煙花爆竹事故在兩天內接連發生,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反映出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上述兩個企業均存在在當地政府責令停產期間擅自組織生產、作業現場管理極為混亂等嚴重問題,同時也反映出一些地區對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和停產整頓企業監管不到位,停產指令不落實等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已對該兩起事故查處實行跟蹤督辦。
當前,正值“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關鍵階段,夏季高溫雷雨時期也已到來。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和停產整頓期間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管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和停產整頓期間煙花爆竹企業的安全監管,做到責任到人、執法有力、監管到位,確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嚴防企業違法違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要充分發揮縣級安全監管部門、鄉鎮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進行安全生產條件整頓提升和基礎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煙花爆竹企業,在整改、施工期間要堅決停產,嚴禁邊施工、邊生產。對停產企業,要確定監管責任人,加大檢查頻次,採取貼封條、停供電等有效手段,嚴防擅自開工生產。要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切實加強機械電氣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檢維修管理制度,杜絕違規檢修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有禁不止的煙花爆竹企業,要依法嚴厲處罰,直至採取吊銷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企業負責人實行行業禁入等措施。
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時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整改安全隱患
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打非治違”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的重點內容,認真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要深刻吸取上述兩起事故教訓,結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第二階段工作,採取明察、暗訪相結合的形式,立即組織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並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行重點檢查。要公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舉報熱線,建立社會監督舉報的獎勵機制,動員全社會特別是煙花爆竹企業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打非治違”工作,確保及時發現和制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建立健全檢查檔案,落實檢查責任人,嚴防檢查不全面、不徹底、走過場。要嚴厲查處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並建立黑名單制度,將檢查發現的非法違法企業及時公開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三、嚴格落實高溫、雷雨時期的停產措施,切實加強對停產煙花爆竹企業的監督檢查
各地區尤其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要針對夏季高溫和雷雨天氣多發的特點,採取有效措施,嚴格落實惡劣天氣停產規定,嚴禁違法違規組織生產作業。對因高溫季節停產停業的煙花爆竹企業,要對其原材料庫、危險工房等張貼封條,嚴格管理。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公安等相關部門,通過煙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掌握企業原材料購進和產品銷售及相關運輸情況,及時監控企業停產措施落實情況。同時,要督促指導停產企業妥善保存或處置庫存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藥物等原材料,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嚴防黑火藥、煙火藥等危險原材料丟失、被盜,防止高溫天氣和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四、及時、準確報送事故信息,嚴肅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事故
各地區要重視並加強事故信息報送工作,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報送事故有關信息。同時,要嚴格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和跟蹤督辦制度,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3號)要求,對發生人員傷亡責任事故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一律停產停業整頓,限期消除隱患;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責任事故的企業,一律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重新審查安全生產條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請及時將本通報精神傳達至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