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支出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是指政府用於固定資產再生產的投資,即政府用於建立新的固定資產或改造原有固定資產的資金。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的特點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是國家財政用於新建的固定資產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資產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設支出和更新改造支出兩個部分。所謂的固定資產,是指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能在較長時期內為生產和生活服務,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物質資料。按其經濟用途可分為生產性固定資產和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兩大類。生產性的固定資產是指物質生產過程中的固定資產,如廠房、機器設備、交通工具、碼頭等;非生產性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參加生產過程的固定資產,如學校、醫院、住宅、商店、劇院等。固定資產再生產是社會再生產的的重要組成部分。

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由於損耗(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而需要不斷進行補償和替換,同時,為了擴大生產能力,又需要不斷擴大原有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再生產就是固定資產的補償替換和擴大活動,又分為固定資產的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而固定資產的擴大再生產又可分為內涵擴大再生產和外延擴大再生產兩大類。固定資產投資的投資回收期長,其投資的結果主要形成新的生產能力或改造現有的生產能力,它決定著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比例關係、生產力布局和生產技術水平,是實現國民經濟成長的物質基礎,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在我國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國家預算資金、國內外貸款、借款、贈款和企業及地方的自有資金、自籌資金等。固定資產投資支出的基本形式有三種:修理支出、基本建設支出和更新改造支出。修理支出是為了保證固定資產效能的正常發揮,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和修理所發生的費用支出。按現行的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記人當期的成本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採取分期攤銷或者預提的辦法。基本建設支出是用於新建、擴建、改建、恢復各種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固定資產的各項支出。固定資產的更性改造支出是用於企業固定資產的挖潛、革新、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的分類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按其在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中所擔負的任務,可以分為更新改造支出和基本建設投資支出。在我國,固定資產的再生產長期以來通常採用三種方式:修理、更新改造和基本建設。

(1)修理。固定資產的各個構成部分由於物質結構、所在部位、耐磨程度和使用條件等不同,其磨損的快慢、耐用時間也不一致,在使用過程中,為了維持原設計能力和使用年限,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和修理,對損壞的部件進行替換,這就是固定資產的修理。固定資產的修理可分為日常修理(中小修理)和大修理。日常修理屬於維護性質,一般表現為修理範圍較小、修理間隔期較短、修理費用較少。日常修理只能消除固定資產運轉和使用上的某些缺陷,使之保持正常的工作效能。大修理是固定資產在實物形態上的局部更新,即對主要部件進行替換,一般表現為修理範圍較大,修理間隔時間較長,修理費用較多。經過大修理可以恢復固定資產原有的使用效能。在實際生活中,根據日常修理費用數額小、支出頻繁等特點,採取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辦法;大修理費用,其數額較大、支出的間隔期較長,為了防止對產品成本影響過大,則採取從銷售收入中預提的辦法,再分期分攤到產品成本中去,即採取從銷售收入中提取的大修理基金的辦法。然而,提取大修理基金辦法主要有兩個主要缺陷:一方面企業大修理和中小修理很難界定清楚,實際執行中企業往往把大修理費用作為中小修理費用計入成本;另一方面,許多企業把大修理基金用於技術改造,把大修理基金與折舊基金等同使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財政部在經過國務院批准後,正式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從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取消了提取大修理基金的辦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支出全部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採用分期攤銷或者預提的辦法。這種辦法克服了提取大修理基金辦法所固有的缺陷。

(2)更新改造。固定資產更新是指用新的固定資產替換到期報廢的舊的固定資產,即固定資產的整體更新。這與固定資產的局部更新——大修理在性質上是不同的,更新不等於用結構、性能和生產能力等各方面都與原來相同的機器設備進行替換。在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的條件下,更新總是同技術改造結合在一起,即結合更新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提高機器設備的效率。因此,不能把更新改造和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產等同起來。一般情況下,通過更新改造,不僅實現了固定資產的簡單再生產,而且會帶來固定資產的擴大再生產。更新改造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折舊基金,但因更新改造帶有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的性質,在折舊基金不足時,也可以把一部分積累基金用於更新改造。

(3)基本建設。基本建設是以新建、擴建、改建、重建為基本內容的固定資產再生產。新建是指從無到有,新開始建設的項目,包括新增固定資產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的項目。擴建是指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為擴大生產能力而新建分廠、主要車間或其他重要工程的項目。改建是指原有企業為提高生產能力、改變產品結構、節約能源、提高產品質量等目的而對原有設備和建築工程進行整體性的技術改造。重建是指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原因,固定資產遭到破壞而進行的恢復性的建設。可見,基本建設既包括擴大再生產,也包括簡單再生產的內容。不應該把基本建設同固定資產的擴大再生產等同起來。從性質上說,更新改造和基本建設同屬於固定資產再生產。但在實際工作中,為了管理上的需要,才把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加以區別,基本建設通常是以新建和改擴建等形式的擴大再生產為主,工程大、工期長、需要資金多,主要靠由利潤形成的積累來解決;而更新改造是以替換為特徵的固定資產再生產,工程小、工期短、需要資金少,主要靠提取折舊資金來解決。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分別採取不同的管理辦法。這種劃分只是相對的,由於它們在性質上沒有本質區別,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又往往難以劃分清楚。為了全面反映國家的建設規模,需要有一個既包括基本建設,又包括更新改造在內的統一概念,即固定資產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的意義

1.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2.調整產業結構。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的供應方式

固定資產投資支出的供應方式,是指財政採用什麼方式安排固定資產投資支出。中國主要有財政撥款和財政貸款兩種方式。財政撥款,是以無償方式撥付給用款單位的財政資金。這種資金不要求使用單位歸還,一般適用於不具備償還能力的非生產部門的固定資產投資。財政貸款,是以有償貸款方式提供給用款單位的財政資金,這種資金使用期滿後,要求用款單位按規定還本付息。一般適用於有償還能力的生產經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建國以來,中國固定資產投資支出,一直採用財政撥款方式。隨著經濟的發展,這種無償供給制的弊端日益突出,建設單位往往不顧自身條件,盲目爭項目、爭投資、爭材料設備,結果是拉長基本建設戰線,造成國家資金和物資的浪費。為改變這種現況,提高資金使用效果,1979年,國家把固定資產投資支出改由銀行貸款解決,1985年全面推行,同時規定,對無償還能力的建設項目,可以經過批准,豁免本息。1986年又改為無盈利或無償還能力的單位取消-撥改貸”及豁免本息辦法,仍由財政撥款。這對於促進建設單位加強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節約投資,加快建設過程,保證建設規模的形成等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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