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固始縣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固始縣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施 方 案
為切實保障全縣中小學生和幼稚園兒童上下學交通安全,預防涉及學生交通安全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據《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信政辦明電[2011]223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政府統一組織領導下,以保障學生上下學安全出行為目標,堅持“各負其責、協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則,嚴查嚴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建立健全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校車、接送學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進一步完善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責任落實、管理規範、措施有力;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得到遏制,杜絕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安全性能不良及報廢車輛、非客運車輛作為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校車駕駛人、學生、教師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得到明顯增強,確保不發生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及其它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 開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2011年12月20日起,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教體、公安、交通、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參加,對全縣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集中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堅決停用;不具備駕駛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資質的駕駛員要堅決停用;有交通違法記錄的,要堅決處罰;對“黑校車”,要堅決依法取締。
(二) 強化學生出行的日常監管。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準確掌握各學校、幼稚園上下學時間以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時間、行駛路線、載員等基本情況;要隨時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有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對有違法行為的車輛和駕駛人,要堅決依法從重處罰。各學校、幼稚園要定期組織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全面安全技術檢驗,及時保養和維修車輛,保障車輛安全性能完好。堅決杜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帶病”上路。
(三)規範校車台帳管理。有校車的學校和幼稚園必須建立校車日誌,對每天出行前的檢查情況、行駛情況、檢查檢測情況、維護維修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教體局要及時收集和整理相關資料,並作好分析,促進校車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和常規化。
(四)明確職責,規範管理,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1、教育部門要認真履行校車安全主管部門的職責,排查所有接送學生車輛,並將排查出的非法營運車輛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通報給公安交警部門。同時,認真做好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督促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逐車逐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詳細掌握轄區內中國小校和幼稚園位置、學生數量分布和校車需求等情況;配合交通部門做好接送學生車輛行駛路線及站點的確定和設定工作;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檔案;將學生交通安全管理作為考核評價學校領導班子的重要指標之一,明確規定校長、班主任職責;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匯總分析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信息,向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聯席會議提出工作建議。
2、公安部門負責全面掌握轄區內中國小校及幼稚園周邊道路交通基本情況;建立定期排查中國小校及幼稚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制度;依法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查處拼裝車、改裝車、報廢車及各種安全防護不到位的車輛;負責校車車體外觀標識噴塗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人審驗及安全教育;對中小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把中國小校及幼稚園作為交通安全宣傳“五進”的重點單位;在冰、雪、霧等惡劣的天氣條件下要增派警力,全力維護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秩序。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監督檢查,嚴格道路經營許可,嚴把道路運輸準入關,嚴厲查處各類非法營運的校車,打擊黑車非法運送學生;對接送學生車輛經過的道路、橋樑等基礎設施進行經常性檢查、維修,確保通行安全;合理設定各種安全設施和警示標識,消除學生行路安全隱患。
4、安監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把學生安全出行管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加大安全檢查力度,督促有關部門和學校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對學生交通安全工作進行責任追究。
5、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結合實施《固始縣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學生上下學出行安全問題。要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研究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鄉鎮長是本鄉鎮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擔當起此項工作的領導職責。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加強學校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學校學生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各鄉鎮、部門也要成立相關領導小組,切實將學生交通安全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強化措施,明確責任,嚴格管理,確保中小學生和幼稚園兒童的交通安全。
(二)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各鄉鎮、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結合校園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整治活動,深入推進中國小、幼稚園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排查整治行動,嚴把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資格準入關,嚴厲打擊無資質車輛和無資質駕駛校車人員從事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部門要以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為載體,以廣大中國小、幼稚園師生和家長為重點對象,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積極教育和引導廣大家長和學生切實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不坐非法營運車輛,不坐超員、超速等安全無保障的車輛。同時,要建立通報制度,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加強校車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強化檢查,狠抓落實。縣政府將定期、不定期對各鄉鎮、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責任制不落實、失職失察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格按照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