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固始縣深入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固始縣深入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深入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實施 方 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從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平安固始的高度出發,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加強重點區域監管,在社區(村)建立打擊和防範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包括在社區(村)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互動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肅懲處頭目的信息反饋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到位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提高廣大人民民眾識別和抵禦傳銷的能力,進行群防群治,在我縣大力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擠壓和清除傳銷賴以生存的空間和條件。
二、工作方法
在前一時期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各工商所要通過在社區(村)推行“五個一”,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台”、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並結合本區域的實際情況,學習和借鑑的經驗,最終實現社區(村)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路、無傳銷人員的目的。
(一)建立打擊傳銷互動機制,以派發“一張聯繫卡”為內容建立打擊傳銷的民眾、社區、職能部門之間的互動機制。要將派出所、工商所、街道辦事處(鄉鎮)、社區(村民)委員會的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聯繫方式公布給每個居(村)民,以便隨時保持聯繫,實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民眾能及時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發現的傳銷活動,讓基層組織迅速掌握轄區內打擊傳銷工作動態,使各基層執法單位能迅速及時出動,把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打擊傳銷信息機制。在社區(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暫住人口的管理為重點,建立集線索收集和指揮協調為一體的綜合“信息台”。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暫住辦、派出所、村(居)委暫住辦、出租房屋戶構成的四級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網路和協管隊伍的作用,把社區(村)內的出租屋、賓館、飯店、公眾聚集場所、常住人員、外來人員的基本信息登記造冊,使社區(村)內的基本情況直觀地反映出來。社區(村)要實現對出租房屋的“兩清楚”和暫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數,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況;知道是什麼人,在乾什麼活、有什麼資金來源、主要有什麼活動。基層執法部門要通過“信息平台”及時掌握有效線索,迅速進行排查,搗毀傳銷窩點,清理傳銷人員,抓捕傳銷頭目及骨幹分子。
(三)建立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機制。各社區(村)要印發給民眾“一封公開信”,加強對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出租屋主的宣傳教育工作。公開信要著重宣傳國家打擊傳銷的堅定決心和法律、法規、政策,要通過發放傳單、張貼通告、懸掛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切實做到打擊傳銷工作宣傳進社區(村)。要利用典型安全向民眾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詐欺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民眾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欺本質,使轄區內民眾能深入了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不為傳銷活動提供培訓、住宿等便利條件。
(四)建立責任明確和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責任機制。各所要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屬地管理責任制度,要簽訂“創建無傳銷社區(村)”責任書,責任書要以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為目標,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把打擊傳銷工作與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結合起來,並列入各級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的考核內容。對達不到責任目標的,實施責任追究,確保“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有效開展。
(五)建立打擊傳銷的監管及打擊機制。各街道辦(鄉鎮)和社區(村民)委員會要充分發揮宣傳機製作用,通過宣傳教育手段,發動民眾廣泛參與,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加強對傳銷的監控預警,各有關部門要措施到位、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政令上下貫通,形成協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在社區(村)建立縱到底、橫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運工作網路。
三、實施步驟
根據省、市政府打擊傳銷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創建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宣傳階段(8月20日至8月底)
各鄉鎮政府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本轄區的實際,制定具體的創建無傳銷社區的實施方案,組織召開由公安、工商、民政、鄉鎮、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社區等部門單位相關人員參加的動員會,採取各種方式宣傳傳銷的危害性和創建無傳銷社區的重要性,把社會各個階層和社區的廣大居民都動員起來,讓他們都參與到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中來,在全縣營造濃厚的創建無傳銷活動氛圍。
第二階段為重點突破階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鄉鎮在此階段要把傳銷活動較頻繁,縣多次打擊屢禁不止的社區(村)作為創建活動的重點進行重點突破,要明確時間、明確進度、明確責任要採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發揮和調動基層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要通過召開創建無傳銷社區命名大會,簽訂目標責任書等方式,使這些社區(村)真正成為無傳銷社區。
第三階段為全面推廣階段(9月15日至10月底)
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要把轄區內所有社區(村)作為工作目標,實行分片包乾,責任到人的工作方法,把相關部門、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特別是要把相關責任人的積極性調動起來,讓他們充分參與到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中來。同時,各級政府要制定嚴格的考核辦法,並納入本年度綜合治理的考核目標,確保所有社區(村)真正成為無傳銷社區(村)。
第四階段為檢查驗收階段(11月份)。
由固始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成員單位成立檢查組,對各鄉創建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是城區,對不開展或不積極支持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成立專門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領導,強化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經研究,決定成立固始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黃永濤(縣長級幹部)
副組長:董健(縣綜治委辦公室主任)
王志忠(縣工商局局長)
甘海濤(縣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劉保東(縣工商局副局長)
劉學武(縣法院副院長)
馬洪斌(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玲(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董平(縣財政局黨委書記)
倪寶慶(縣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周伯平(縣司法局副局長)
李強(縣商務局工會主任)
游玲莉(縣教體局副局長)
閆昆(縣民政局副局長)
李繼剛(縣文廣新局副局長)
祝學兵(縣國稅局副局長)
管勰剛(縣地稅局副局長)
李士軍(縣住建局副主任科員)
姚衛(縣綜合執法大隊黨委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工商局劉保東同志擔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樹立長期作戰思想。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且十分艱巨的工作。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克服麻痹鬆懈和厭戰情緒,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緊緊圍繞不讓傳銷在我縣立足的工作目標,採取切實措施,扎紮實實開展好“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縣政府將把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列為年度單項目標考核內容,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考核。
(二)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按照“重點突破、全面推廣、不走過場、確保成效”的工作思路,各級各相關部門要精心做好準備工作,分工負責,定崗定人,把“五個一”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督促指導,並簽訂責任狀,積極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開展。
(三)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合力。“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是一項社會工程,各級打傳辦要履行好組織協調職能,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具體分工和要求,積極參與,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揮通暢、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揮協作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加強信息反饋,交流經驗。各鄉鎮要及時向縣打傳辦報告各社區(村)“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開展的具體情況。縣打傳辦要總結推廣各地的經驗做法,促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迅速開展。
各鄉鎮打擊傳銷辦公室於10月5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及創建無傳銷社區的名單報縣政府打擊傳銷辦公室(工商局二樓監管股),辦公室將根據情況進行抽查和驗收。
附屬檔案:固始縣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考核評分細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