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公所舊址

清嘉慶二年(1797年)創建。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開闢法租界後,公所劃入租界範圍。 同治十三年(1874年)和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公董局使用武力,兩次企圖強占公所和墓地,並打死、打傷市民多人。

在上海黃浦區人民路。清嘉慶二年(1797年)創建。
是旅滬寧波商人和手工業者的行會組織,北部為寄柩處和義冢。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開闢法租界後,公所劃入租界範圍。法租界公董局一直覬覦這塊土地。同治十三年(1874年)和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公董局使用武力,兩次企圖強占公所和墓地,並打死、打傷市民多人。上海人民群起反抗,各行業舉行罷市、罷工,迫使帝國主義者放棄侵占公所的企圖。今僅存大門和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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