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5年8月,下轄船山區、安居區、射洪縣、蓬溪縣、大英縣5個基層法院。年平均審、執結各類案件30000餘件。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在編幹警107人,其中碩士研究生5人,研究生10人,本科生 66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占81%,具備審判職稱68人。

法院簡介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5年8月,下轄船山區、安居區、射洪縣、蓬溪縣、大英縣5個基層法院。年平均審、執結各類案件30000餘件。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在編幹警107人,其中碩士研究生5人,研究生10人,本科生 66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占81%,具備審判職稱68人。建院以來,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遂寧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為促進全市政治安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作出了積極貢獻。

機構設定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政治部、紀檢組、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法警支隊、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審判管理辦公室、國家賠償辦公室、司法調解中心、技術室等20個部門。

法院建設

遂寧中級人民法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重要論述,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堅持以“三大重點工作”和“五個專項工作”為重要載體和工作抓手,紮實推進爭創“兩個一流”工作,深入實施“司法服務”、 “素質提升工程”、“基層基礎”三大工程,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所獲榮譽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先進集體;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最佳文明單位”;被省高院評為“人民滿意的好法院”,調解、執行、調研、審判監督先進集體,榮記“集體二等功”一次;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評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普法、維穩、隊伍建設等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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