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漢卿

民國16年(1927)嚴漢卿設法脫險回平利縣任第二高等國小教師,繼續堅持革命活動。 民國17年(1928)平利縣縣長吳清原以“煽惑民眾,擾亂地方”的罪名,革除嚴漢卿教師職務。 民國18年(1929)嚴漢卿趁縣政府開會之機,趕到會場,當眾歷數吳清原13條罪惡。

嚴漢卿(1897~1929)平利縣人。先後在當地私塾、平利縣高等國小堂、興安聯中、省立甲種農業學校、政法專門學校讀書,在西安參加了驅逐軍閥劉鎮華的鬥爭。民國13年(1924)考入北京法政大學,期間積極投身於反對段祺瑞政府賣國行為的鬥爭,李大釗接收其為中共黨員,嚴漢卿入黨後,先後介紹嚴煥卿、吳星階等在京平利籍學生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15年(1926)冬,中共北方局委派至陝西,被分配到長安農民協會作秘書兼宣傳工作。民國16年(1927)嚴漢卿設法脫險回平利縣任第二高等國小教師,繼續堅持革命活動。民國17年(1928)平利縣縣長吳清原以“煽惑民眾,擾亂地方”的罪名,革除嚴漢卿教師職務。返回故里後利用“紅槍會”名義,組建成千餘人的農民自衛軍,開展抗捐抗稅鬥爭。民國18年(1929)嚴漢卿趁縣政府開會之機,趕到會場,當眾歷數吳清原13條罪惡。不幾日,國民黨平利縣政府發出通緝令,後被坐探告密,於冬月二十八日凌晨在家被捕,搜出《卡爾馬克思》一書,臘月初一深夜,被用泥土堵嘴,殺害於平利縣城西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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