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雲南省委省直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對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協調處副處長唐志軍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唐志軍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接受使用服務對象提供的車輛;吸食毒品;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接受使用服務對象提供的車輛;吸食毒品的問題涉嫌犯罪。
唐志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理想信念喪失,道德敗壞,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雲南省委省直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研究並報中共雲南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唐志軍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