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哈密市伊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區人事局、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3.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準則。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將制定伊州區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區商務局。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部署,落實自治區、哈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制訂伊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伊州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伊州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規則,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能力建設。制訂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保持就業形勢穩定;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建立並組織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並負責做好區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政策;編制伊州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的運行情況實施行政監督;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保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區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獎勵的有關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單位和人員;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伊州區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規定,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工資政策,下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負責全區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實施工作;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病)殘等級鑑定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相關的勞動用工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契約,並對勞動契約實施情況進行監管;落實勞動用工工資保證金政策,保障勞動人員工資的發放;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對用人單位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勞動人事政策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參與伊州區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十一)綜合管理外國專家工作;負責管理哈密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歸口管理伊州區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二)受理伊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制訂信訪維穩工作預案並組織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承擔有關信息化建設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伊州區域內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人事、保密、效能建設、接待聯絡、後勤保障、綜合治理、扶貧幫困、計畫生育、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牽頭做好信訪工作;組織擬訂年度計畫和發展規劃;負責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法制室:貫徹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決策和有關法制工作部署;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的宣傳和培訓;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總體規劃;組織起草、審查、清理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名義簽發的規範性檔案;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套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和諮詢工作;組織開展案件審核、執法檢查、考核評議、專項調查、專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指導、辦理行政複議、聽證、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建議的提案辦理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和推行國家、自治區及地區公務員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根據國家、自治區及地區配套法規建設,研究制定哈密市相應的貫徹實施意見和辦法;並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及綜合性政策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行政機關公務員職位分類及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獎懲、任用、調配、培訓、退休、辭職、辭退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承辦哈密市委託伊州區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計畫的申報和考試錄用工作;組織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行政能力建設;貫徹實施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獎勵的有關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單位和人員;辦理區政府管理的組成部門及相關單位一般幹部定職和領導幹部任免手續;指導和管理行政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伊州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契約書的鑑證工作;辦理區政府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哈密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職稱改革工作實施意見、方案、辦法的組織實施; 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區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指導全區各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開展評審工作;推行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協調和管理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開發、管理、使用、引進政策;負責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指導和管理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人員的推薦和管理;負責管理全區職稱改革工作,按照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指導意見;對全區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定進行巨觀管理;負責初級評審委員會的組建、管理和評審工作,核准評審的評審結果,完善職稱社會化評價機制;實施對職稱考試工作的政策指導;管理髮放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管理和指導全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履職考核和聘任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培訓、考試及聘用工作。

(四)軍官轉業安置股(哈密市伊州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負責制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做好軍隊轉業幹部隨調家屬安置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承辦哈密市伊州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五)勞動關係(仲裁)股(哈密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制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辦法;依法組織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及相關協調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承擔伊州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基層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勞動關係政策;指導企業推行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並監督檢查;擬定並組織落實伊州區最低工資標準;負責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工資指導線的基礎調查工作;承擔伊州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區級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的評定工作。

(六)工資保險福利股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工資福利政策;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審核、審批下達各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工資計畫,督促檢查各單位工資發放情況,負責審批各類崗位津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職務變動工資;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負責全區新參加工作人員、調入人員、軍轉幹部、受處分人員工資的套改;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年報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區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管理及退休人員計畫生育獎勵金的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傷殘等級鑑定工作及因公(非因公)傷、病殘、死亡的撫恤金、喪葬費、生活補助費的審批工作;承辦伊州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企業、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的正常退休、病退、退職的審批;負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特殊工種及職工工齡的認定工作;落實企業離退休職工、企業死亡職工遺屬、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組織落實國家及自治區工傷保險政策;負責受理伊州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調查取證、工傷醫療期確定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鑑定的前期申報工作。

(七)就業股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統籌城鄉就業法律法規、政策;制訂伊州區促進城鄉就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制訂伊州區就業工作計畫,分解下達各項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就業專項資金及創業扶持資金的使用管理,並負責就業專項資金及創業扶持資金的審核發放和報批工作;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承辦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統計、就業派遣等工作;負責特殊群體就業政策,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和就業困難人員的確認工作;負責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安置工作,承辦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協調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各項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與稅務部門協調,負責對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的個體工商戶及各類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認定;負責指導“充分就業社區”和“信用社區”的創建工作;負責做好城鄉就業再就業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八)人事、文書檔案室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幹部、退休幹部、工人、死亡人員、參保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新增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

負責各類檔案、材料、信件、報刊、雜誌的接收、登記、分發、送批、送閱、承辦、催辦、歸檔、郵寄等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部門(科室)的文書、業務類檔案的接收、整理、裝訂、登記、分類、編號、入庫保管、銷毀、統計、移交、借閱等工作;負責全局各類檔案材料的複印及各類印刷品的保管、領用工作。

(九)稽核股

負責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稽核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和社會保險費清欠工作,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事項,負責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的稽核工作,負責基礎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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