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州、市政府關於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二)組織擬訂全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
(三)承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綜合協調任務,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指導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相關工作。
(四)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五)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
(六)規範指導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開展有關食品安全交流與合作。
(七)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協調科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組織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開展相關工作;研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問題,推動食品安全體系建設;組織擬定全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
(二)監督檢查科
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督促貫徹執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決策部署;督促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情況;加強綜合監管制度研究,對具體工作中發現的監管空白和職責交叉問題,提出措施建議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確定監管職責和責任;
(三)應急管理科
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提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解決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建議;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綜合分析食品安全風險趨勢及食品安全事件發生髮展態勢,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建議;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組織擬定食品安全宣傳計畫並協調推進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普及、應急演練和相關培訓;指導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和應急信息發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