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柱臣

周柱臣曾是一名地主,曾任息縣一、二、三屆人大代表和縣人民委員會委員。

1893年,周入私塾讀書,1904年入縣立高等學堂,1908年入師範傳習所,加入同盟會。1909年,開辦織染實業公司、協益永文具商店和閱覽室,掩護反清革命戰士。民國政府成立後,周任息縣公款局局長。1913年,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興師反袁,周積極回響。“二次革命”失敗後,周利用息縣公款局長的職務,刺探反動陣營訊息,掩護反袁的同志,於1914年被撤職。?
1917—1921年,周任苗圃技術員。後辭職,在家經營醬園。周熱心地方公益事業,先後捐資接濟孟昭鑒 (孟星若)、錢靜若 (錢夷吾)、周鳳語等求學深造或轉移外地工作。1935年接濟宋屏東、余芳馨去日本留學。?
1927年,周對國民黨的倒行逆施不滿,憤然退出國民黨。1930年,周的長子周曉樂在開封參加中共領導的秘密組織“革命互濟會”和“反帝大同盟”,在散發反帝反蔣傳單時被捕入獄。經周柱臣先後兩次營救,始保出獄。?
1933年,周被國民黨縣政府任命為縣財務委員會主任,曾以此身份,掩護中共息縣黨組織的活動。1938年初,周曉樂回息縣開展黨的工作,周柱臣對與周曉樂來往工作的革命工作人員熱情接待,周的家成為中共黨員、民先隊員活動的聯絡點、接待處、掩蔽所。曾先後接待、掩護了中共豫東南特委書記苗勃然、組織部長劉道安、潢川中心縣委書記李豐平、“戰教團”傅恆書等。?
1940年4月,在安徽工作的吳俊如 (原中共息縣縣委委員)、徐波、郝子,因國民黨封鎖通往皖東、皖中新四軍抗日根據地的道路,而轉移至豫東南,在潢川遇周柱臣,周把吳等人領回息縣,幫助找到中共息縣縣委,使吳順利到達新四軍抗日根據地。1942年,周以患病為由,辭去財委會主任職務。?
1943年,息縣東鄉有一共產黨員被捕,供出曾多次到周家聯絡,通過7次信。國民黨縣黨部書記長馮子彬等人到周家盤問對質,所有店員,個個否認被捕黨員的口供。馮子彬看審不出口供,便強行帶走周柱臣及其女婿方小凡、外甥錢光祖,關進監獄,嚴刑拷問。馮仍未拷問出口供,又將周等3人押解到潢川監獄酷刑審訊,錢被打得吐血,方被敵人從口、耳、鼻灌涼水、辣椒水、煤油,致兩耳皆聾,但國民黨一無所獲。?
1945年12月28日,李先念部隊解放息縣城,周主動將家中存糧送到解放軍收糧地點。解放軍得知周為共產黨做了許多工作,並多次遭到國民黨的迫害,即派幹部到周家慰問。?
1949年1月,周柱臣即同邵志怡、翟存仁等13人組成“息縣和平解放委員會”,周任主任委員,負責社會治安,保護縣城公共財產、檔案帳簿、縣自衛隊武器彈藥及人民生命的安全。並派人請解放軍和縣大隊進城。2月3日,息縣和平解放。1950年9月,周柱臣任潢川專區土地改革委員會委員,積極宣傳土改政策,並將自己繼承祖上留下的500畝田產,全部交給國家,分給貧僱農。在息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上,周被選為常委會副主席。其後,被選為息縣一、二、三屆人大代表和縣人民委員會委員。1970年1月19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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