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事跡
他先後分管全縣的黨群、政法、工業、財貿、文教、計畫生育等項工作。同時,還長期堅持深入基層,在農村蹲點10年,工廠蹲點3年,為常寧政治、經濟的發展作出了突出的貢獻。在農村蹲點時,他帶隊先後進駐6個鄉、鎮、村。他有著豐富的農村工作經驗,他來自農村,了解農村,與農民有著深厚的感情,每到一處,都使之面貌煥然一新。蓬塘鄉三塘村有1000多畝水田,歷來產品很低,民眾不得溫飽,他和駐隊的幹部大力推廣良種和田間科學管理,當年就每畝增產250多公斤,還幫助建成一個柑桔場,一年就甩掉了後進村的帽子,解決了溫飽問題。他蹲點的荊平村,20多人祖祖輩輩是飲用池塘積水,極不衛生又用水困難,他想方設法幫助村民用瓦管把町中的泉水引進家家戶戶,引入灌溉農田。在桐梓鄉紅泥村,他和工作隊的同志為該村建起電排,使其在乾旱年景仍能種上晚稻。他還擔任指揮長,組織和領導了常寧親仁水電站的圍水清基和水下溶洞的搶險工程。1974~1976年,他分管全縣的計畫生育工作,由於常寧農村人口多,少數民族較多且居住分散,要搞好計畫生育太難了,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他迎難而進,一是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和黨員帶頭,二是深入宣傳發動,三是抓後進促平衡。功夫不負有心人,3年的艱辛,換來了斐然成效。到1976年底,全縣育齡夫婦共74496對,累計採取了各種節育措施達60847對,其中結紮29594對,全縣人口自然增長率由1972年的21.93‰驟降至6.84‰,這是多么來之不易,在常寧的歷史上是人口自然增長率最低的一年,也為常寧以後的計畫生育奠定了較好的基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他主管全縣落實政策,平反冤假錯案工作。當時正值撥亂反正時期,工作千頭萬緒,案件堆積如山,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他和同事們有時是日以繼夜地乾,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為常寧縣1600多名幹部、科教人員、職工,為2904名農村基層幹部和3409名農村社員落實了黨的政策,有的恢復了黨籍,有的恢復了乾籍、工籍,恢復了名譽,有的補發了工資。
人物評價
譽為“常寧的包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