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冀平漢語論集

呂冀平漢語論集

《呂冀平漢語論集》是我國語言學家呂冀平先生髮表在報刊上有關漢語問題的文章的結集,內容涉及:關於理論方面的探討、對漢語知識的解說和對語言文字的分析、關於漢語規範化的探索、關於提高語言修養和關於語文教學的論述等。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呂冀平,1926年出生於山東省龍口市。早年就讀於哈爾濱工業大學。1948年在蕭軍主辦的《文化報》作編輯,1955年在人民教育出版社任編輯,1962年任黑龍江大學副教授,1978年任教授,新時期以來曾擔任黑龍江省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黑龍江省社會科學聯合會副主席,中國語言學會第一、二屆理事會理事,第三、四屆理事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語言學會理事長、名譽理事長,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七五”規劃語言學科組成員、“八五”規劃語言學科組副組長,在國內外漢語學界具有一定的影響,是90年代我國首批獲得國家級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之一。現任黑龍江大學語言研究所所長、碩士研究生導師、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名譽院長、黑龍江省文史研究館館員。
呂冀平的主要研究領域為現代漢語語法學,其中尤致力於句法學。80年代中期以後轉向語言規範化問題。
上世紀50年代初,青年時代的呂冀平受到我國著名的前輩語言學家呂叔湘先生的賞識提攜,被調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開始了他的漢語研究生涯。他是當時具有深遠影響的“漢語主賓語問題討論”的主要參加者,在討論中先後發表了《主語和賓語的問題》、《從兩個方面看動詞謂語句的構成》(筆名李之琛)、《對於〈主語的定義及其在漢語中的套用〉的商榷》等文章。他的鮮明觀點和細緻分析引起了語法學界的廣泛重視。爾後彙編的《漢語的主語賓語問題》文集即以他的名字為代表而出版,從此奠定了他在語法學界的地位。1957年他在全國語法學界展開的單句、複句討論中,又與郭翼舟、張中行合作撰寫了論文《單句複句的劃界問題》(筆名郭中平),提出了頗有見地的觀點。1955年他參加呂叔湘、張志公領導的“暫擬漢語教學語法系統”的制定工作,還參加了《漢語》課本及其參考資料的編寫工作。他為當時在上海新知識出版社出版的《漢語知識講話》叢書寫了《複雜謂語》一書,材料翔實,闡述透徹,80年代又再版發行,影響至今。1960年他與人合作寫了《語法修辭》一書公開發行,被多家大學用為教材。1973年又主編了《漢語常識》。
在此期間,他撰寫了《〈現代漢語語法講話〉讀後》、《邏輯:語法:修辭》以及《古籍中的破音異讀問題》(與人合作)等論文。70年代末,他在長篇論文《兩個平面、兩種性質:詞組和句子的分析》中明確提出,在進行句法分析的時候,應該引進並區分語言和言語這個觀念,並具體運用到實踐中去,此文對語法分析中一些敏感的難題進行了開拓性探討,影響很大。而後又 目錄 自 序
主語和賓語的問題
從兩個方面看動詞謂語句的構成
對於《主語的定義及其在漢語中的套用》的商榷
單句複句的劃界問題
古籍中的“破音異讀”問題
兩個平面,兩種性質:詞組和句子的分析
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學
現代漢語的意動句式
慣用語的劃界和釋義問題
漢語句法中的意合問題
動賓結構做補語
談副動詞
名詞、動詞、形容詞的用法
原因和理由的表達
假設和條件的表達
比較和選擇的表達
並列結構的搭配
邏輯·語法·修辭
從“恢復疲勞”引起的討論
語法修辭四講
從“白宮”說到“母猴”
語言結構的層次
俞平伯先生的一則跋文
當前漢語規範工作中的幾個問題
語文規範工作40年
語言規範問題瑣議
給《語言文字套用》編輯部的信
對漢語規範化的總體認識
關於“語文規律”的我見
談談中學教師進修學校里的語法教學問題
國語和語文教學
漫談語文教學
孔子·憤悱·啟發
由“來今雨軒”想到的
語言能力的培養問題
在第九次現代漢語語法學術討論會上的講話
……
附:
懷念我的老師
葉聖陶先生二三事
薪盡火傳不計年——記呂叔湘先生 文摘 書摘
大致說來,呂先生在《要略》里對主語賓語的處理就像上面介紹的那樣。
但是,《要略》也有交代不清的地方。比如上面所引“3·8里的例句也有一部分,可以說那前置的止詞是句的主語”,究竟所指是哪一部分呢?為什麼不是全體呢?其次,更重要的,是《要略》里關於主語和謂語的定義。《要略》里說:“句子都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什麼’……,另一個‘什麼’或‘怎么樣’……。我們把前面那個部分稱做‘主語’,後面那個部分稱為‘謂語’。”這裡的“前面那個部分”和“後面那個部分”可以理解為“在前的部分”和“在後的部分”,也可以理解為“前者”和“後者”。如果指位置前後,那就跟“處——動——起”、“處——動——止”這兩類句子的主語是後面的起詞和止詞這個說法有矛盾。如果意思是“前者”和“後者”,《要略》本身是沒有矛盾了,可是我覺得讓主語可以在前或在後,在語法的規律性上還是差點兒。在這一點上我是同意語法小組和張志公先生把“處——動——名”式里的“名”當做賓語處理的。如果說這種句子裡動詞後面的名詞是主語,也得指明它不同於一般主語。蘇聯龍果夫教授稱之為“附屬主語”,並且說明它是謂語的一個組成部分(全句是單部分句即無主句),那就比《要略》里籠統稱作主語好多了。
總之,分析漢語動詞謂語句是一個困難問題,怎樣才能使結構跟意義統一起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以為《要略》里所採取的分別主語和起詞、賓語和止詞的辦法對於解決這個問題也許有些啟發的作用,提出來供大家考慮。
近幾年來,語法學界曾經比較集中地討論了一些問題,比如詞類問題、句法里的主語賓語問題等。這些討論雖然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但是已經使大家得到啟發,基本上弄清了癥結所在,對問題的解決有一定的作用。語法裡還有些重要問題應該引起討論,其中之一是單句複句的劃界問題。這個問題不論就理論上或者實踐上說,都是關係重大的。我們覺得,目前對一篇文章做全面的語法分析所以會感到困難,原因之一就是單句複句的界限還十分模糊。各家語法著作在判斷一個語言片段是單句還是複句的時候,意見很不一致。這造成了語法學習上特別是語法教學上的不小的困難。我們以為,語法研究工作者和語法教學工作者有必要通過討論使這個問題得到初步的解決;即使僅僅弄清癥結所在,抓住解決問題的線索,也是有意義的。因此我們在這裡把這個問題提出來,請同志們共同研究討論。
主語謂語是語法意義的概括,是分析句子所用的術語,因此主語謂語之間的關係不是詞組裡的語義關係。“昨天來了兩個人”,就語義關係說,“昨天”是限定“來”的;但是就句子成分說,它卻應該成為主語,因為它取得了“話題”的資格(試比較:“昨天來了兩個人,今天來了三個人,明天可能還要來更多的人”)。過去在主語賓語問題的討論中,有的語法學者總是擺脫不開把主語賓語同詞組裡具體的語義關係直接連在一起,以致問題不能很好地解決。比如高名凱先生,他認為“今天很熱”里的“今天”是主語,而“今天又過去了”里的“今天”不是主語。”揣摩起來,大概因為“很熱”是形容性的詞語,“今天”可以用它來描寫;“又過去了”是動作性的詞語,“今天”是不能有動作的,所以不能成為動作的主語。其實稍一深想就會發現這種區別對待的辦法是扦格難通的。“今天”固然不能發出“又過去了”這樣的動作,但它同樣也不會“很熱”。“今天”是個表時間的概念,時間有先有後,可長可短,卻不會有什麼冷熱。“今天很熱”按照嚴格的語義關係來解釋,只能是“今天的天氣很熱”。不過不大有人會認為“今天很熱”是個省略句。
分析動態單位的內部結構,我們還會發現一個值得重視的語法現象:有些詞在靜態單位里不能搭配,但在動態單位里卻又可以搭配。“僅僅”跟“坦克”不能構成一個靜態的詞組,但是在“僅僅坦克就有一千多輛”這個句子裡卻可以共同作主語。“又”跟“星期天”不能構成一個靜態的詞組,但是在“明天又旦塑玉了”這個句子裡卻可以共同作謂語。如果把帶點的詞歸為副詞,那么副詞真的可以同名詞結合了。有的同志正是用這樣的例證來否定“現代漢語的副詞不能同名詞結合”的提法。其實,我們現在大多數同志都不再接受“依句辨品,離句無品”的主張了。詞類劃分是靜態單位範圍之內的事情,不應該到動態單位的句子裡去找根據。“僅僅坦克”“又星期天”這樣的詞組是不存在的。人句之後可以搭配,但是兩者之間的關係較之詞組內部之間的關係就顯得複雜。“新型坦克”一目了然, “新型”限定“坦克”,可“僅僅坦克……”就不只是單純的限定了。
句子成分,顧名思義應當只用於對句子的分析上。詞組是作為一個整體(所謂“預製構件”)進入句子的,它的分析是“構件”內部的事情。這樣,過去通行的定語、狀語、補語等等就沒有作為一個句子成分存在的必要了。句子所要分析的成分除了主語謂語之外,還有加語,即“僅僅坦克……”里的“僅僅”一類詞語;插語,即過去所說的獨立成分,如“如果二十來個字母都認不得,請恕我直說,那么,化學也大抵學不好的。”(魯迅:《門外文談》)這類成分也只有人句之後才能出現。我們覺得還有立賓語等幾個成分的必要,但這需要專門的論證,這裡不談了。
講到這裡,我們再提供一個有關句讀問題(在今天,不妨說是標點問題)的文壇逸事。已故的劉大傑教授是學部委員(相當於今天的院土),在三十年代曾經標點過《袁中郎全集》,由幽默大師林語堂先生校閱。當時他們提倡搞文學要“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這正是袁中郎(1568—1610,名宏道)所主張的。魯迅先生反對他們在民族大難當頭的時候大力提倡脫離現實、為藝術而藝術的做法,著文反對他們這種傾向,文中順便抓住了劉大傑標點古書錯誤百出這件事而加以嘲諷。魯迅先生說:
這一班明末的作家,在文學史上,是自有他們的價值和地位的。而不幸被一群學者們捧了出來,頌揚,標點,印刷,“色借, 日月借,燭借,青黃借,眼色無常。聲借,鐘鼓借,枯竹竅借……”借得他一塌糊塗……
這段標點的錯誤後經曹聚仁先生指出應為“色借日月,借燭,借青黃,借眼,色無常。聲借鐘鼓,借枯竹竅,借……”錯誤的原因是劉大傑沒有把古書中的句讀搞明白,也就是沒有把袁中郎的句子的結構層次加以正確切分。使我們驚訝的是,切分層次主要依靠意合手段的推斷,但劉大傑的切分居然毫不考慮這種結構層次表達的是什麼意思,“色借,日月借……”,“借”是及物動詞,它應該有賓語,可是直到最後也未出現,不知道到底“借”了什麼,簡直無從理解,莫名其妙。以劉先生的學術功力大概不會“借”得如此糊塗,我們推想這可能是一個對古代文言一竅不通的人標點的,而劉先生並未認真把關,林先生又未認真校閱,於是為三十年代的中國文壇留下一個可笑而又可嘆的掌故。現在歸結到我們所要談的問題上來,那就是標點古書要具備多方面的條件,而能夠正確地切分句子的結構層次是其中主要的一環,這就需要準確地把握住語言環境(書面就是上下文)和正確地進行意合推斷。
* * * *
以上除了引言以外圍繞著漢語句法中的意合手段談了四個方
面的問題,回過頭來一看,哪個問題談得也不深入,都有待更進一步的探討。其實與意合手聯繫比較緊密的問題如“意合與零形式”、“意合與語言規範”等等,也都有必要加以探索。作為一個專題課,時間有限,我們至此只好收兵,即使有點草率,也只有請諸位海涵了。
最後我們想對漢語句法中的意合手段做一個極為粗疏的、只有幾句話的評論:意合,顧名思義有時候避免不了“以意為之”,語法當中這種因素的比重大,自然就會減弱嚴密、精確的程度。漢語的嚴密性、精確性不如印歐系的語言(這在法律、條約等性質的書面語言中經常表現出來),意合的成分占得多當是一個主要的原因。但是意合卻能使語言“經濟化”,我們在二之(一)里舉出的那兩個例子,印歐系語言就不能把詞和詞結合得那樣靈活,說得那樣節省。如果一個意思可以表達得同樣正確無誤,當然用既直截了當又靈活節省的辦法比用既屈折彎轉又不許越雷池一步的辦法要受人歡迎。在這個問題上呂叔湘先生說得好——“從原則上說,(不同語言的)語法難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著‘左撇子’不順眼。”
下邊這個句子有毛病,不過這個毛病不是由於對詞義理解不透而產生的。
離我略微遠的地方,有三個漂漂亮亮姑娘們,說說笑笑地走近來了。
“略微、遠、三個、漂漂亮亮、姑娘們、近、來”,每個詞從意義上看都沒有錯。錯誤出在語法方面:(1)形容詞或者動詞被“略微”一類的詞修飾的時候,一般要有一個表“小”的量詞同它配合,如“略微遠一點(一些)”,單說“略微遠”就覺得站不住。(2)名詞前邊有數量詞的時候,就不再加“們”表示多數。“三個姑娘”或者“姑娘們”都可以說,但是不說“三個姑娘們”。(3)形容詞重疊之後要加助詞“的”才能修飾名詞, “漂亮姑娘”、“漂漂亮亮的姑娘”都可以說,但是不說“漂漂亮亮姑娘”。(4) “近”和“來”不能合在一起作“走”的補充成分, “走近了、走來了、走過來(了)”都可以說,但是不能說“走近來”。
可見光是理解了詞義還不一定能夠用得正確。
從語法方面考慮用詞的時候,大致可以就以下幾點加以觀察。
(一)觀察詞的語法特點,分清一般的和特殊的。比如,名詞不能重疊,這是一般的;但是具有量詞性質的名詞可以重疊,如“人人、家家”,這是特殊的。特殊的必須附有條件,如名詞不能直接受“不”的否定,我們不能說“不桌子、不椅子”,這是一般的;但是又可以說“人不人、鬼不鬼”,“管他桌子不桌子,(先坐上去再說)”,這是特殊的,它的條件是“×不×”必須連著說,而且不表示疑問(動詞、形容詞的“×不×”格式表示疑問,如“走不走、紅不紅”)。有時候兩種情形看來都是一般的,比如形容詞一般可以重疊,但是不能重疊的也不在少數。我們就要找出能和不能的條件。比如“高大”可以說“高高大大”,“偉大”卻不說“偉偉大大”;“漂亮”可以說“漂漂亮亮”,“美麗”卻不說“美美麗麗”。從中可以看出,具有莊嚴意義的或者口語裡不常說的形容詞一般不重疊或者不宜於重疊。
(二)觀察一個詞同別的詞結合的時候有沒有什麼條件,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比如,形容詞在下邊這些情況下修飾名詞的時候必須加助詞“的”:(1)重疊或者帶輔助成分,如:
1.但見他又顯出許久不見的冷冷的態度來,默默地連吸了兩枝煙;……(魯迅:《孤獨者》)
2.那毒花花的太陽把手和脊背都要曬裂。(老舍:《駱駝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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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這冊漢語論集的名字原來定為《螢燭集》,我在序言裡對它做了簡單的解釋。編輯先生覺得這個名字有點文學色彩,不夠通俗,建議改用現在的名字。我仔細考慮之後欣然接受了這個建議。現在就把為《螢燭集》寫的序言移錄於下,不再另行贅述。
我從事漢語教學工作已有五十多年,時間不能算短,可是文章卻寫得很少,而且自己認為其中沒有值得留下來的東西,因而從未想過要把發表過的文章集結起來付梓。多年前當好心的朋友這樣鼓勵我的時候,我只能以慚愧二字謝之。據說漢代的揚雄曾“強著一書,悔其少作”。朋友開玩笑,問我這樣做是不是也悔其少作。我說豈止少作,連“老作”也同樣,不過不是後悔,而是慚愧。後悔是役有必要的,因為本來就是那個樣子,既寫之則安之。只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書讀得稍多一點,就覺得寫的那些東西實在“拿不出手”,不值得重新排印一次。最近兩三年,戴昭銘教授作為我們的學科帶頭人,大力推動這裡的漢語言文字學學科建設工作。他舊話重提,多次對我再加鼓勵,敦促,甚至動員,我依然固執己見,敬謝不敏。昭銘身上尚存古風,因為我和他曾有師生之誼,一向對我執禮甚恭。最近他神色莊重地又找我談這件事,強調“這是工作需要!”我頓時感到一種壓力。見我猶豫,他情辭懇切地說了一番話,大意是既然當年寫了,發表了,那就總會對從事這個專業的人有幫助,哪怕文章的觀點、方法、結論是錯誤的,印出來讓今天的年輕人少走彎路也是值得的。這坦率的肺腑之言,使我無言以對。回顧五十多年中,文章雖然不多,但捫心自問,每篇寫得都很認真,決無苟且之處。倘不計其價值的大小高低,這些文章也可以勉強算是給漢語教學和研究事業添了一塊小小的磚,加了一片薄薄的瓦。於是我接受了昭銘的建議,準備把它們拿出去,赧顏也好,汗顏也好。我便著手蒐集、編選自己的舊作,並且把文集的名字初定為《螢燭集》,因為假如這集於還能有點光亮和火焰的話,那也是螢的微光和燭的細焰;出版它的目的,借用西晉劉子雅的話,就是“願以螢燭,增輝重光”。
昭銘其實早就安排幾位漢語專業的研究生在尋找、查閱相關的刊物,發現一篇就複印下來。他們工作得很辛苦,而且全是在課餘時間。我發表過文章的報章雜誌自己原是保存得很完整的,“史無前例”的風暴中三名紅衛兵為了查出我放了多少毒,從我家中抄走了全部相關的刊物。從此它們便石沉大海,至今無影無蹤,一想起來總不免扼腕浩嘆。我遍翻舊篋.居然大出意外地翻出一篇發表在1949年哈爾濱《教學研究》上的文章,題目叫做《關於語文規律的我見》。這本雜誌不知為什麼竟然歷盡滄桑留存下來,有幾處像是鼠齧的痕跡,透露出它劫後餘生的艱難。這大概是我寫的關於漢語問題的第一篇文章,時間過去了52年有餘,現在看看實在幼稚得可笑,連題目也覺得有點“扎眼”。但它寫於共和國建立的前夕,內戰尚未完全結束的時候。這反映出塞外的哈爾濱在那個年代已經開始討論有關漢語的教學問題了,儘管“漢語”這種叫法那時在這裡還根本聽不到。由於它多多少少顯示出此間語文教學的一個歷史側面,所以並未因它太幼稚而加以刪除。但是有些文章卻並未收入,比如發表於1957年的《拼音方案·國語·文字改革》。那是個特定的年代,現在把那一年下半年的任何報章雜誌拿出來一看便知,所有文章不管是何內容,都必須突出一個共同的主題:“批右”。上述這篇文章雖然也談了
一些相關的學術性的問題,但通篇看來政治批判的語言壓倒了學術討論的語言。重讀之後,覺得無論如何也不應該再現那引人夢魘的場面。此外,兩篇文章內容如有多處雷同的(大概其中一篇是應約急就之作),也只收一篇。其餘則不計質量如何,篇幅長短,把找到的東西基本收入。除對少量過於不合時宜的例子加以更換之外,儘量存其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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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自 序
主語和賓語的問題
從兩個方面看動詞謂語句的構成
對於《主語的定義及其在漢語中的套用》的商榷
單句複句的劃界問題
古籍中的“破音異讀”問題
兩個平面,兩種性質:詞組和句子的分析
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學
現代漢語的意動句式
慣用語的劃界和釋義問題
漢語句法中的意合問題
動賓結構做補語
談副動詞
名詞、動詞、形容詞的用法
原因和理由的表達
假設和條件的表達
比較和選擇的表達
並列結構的搭配
邏輯·語法·修辭
從“恢復疲勞”引起的討論
語法修辭四講
從“白宮”說到“母猴”
語言結構的層次
俞平伯先生的一則跋文
當前漢語規範工作中的幾個問題
語文規範工作40年
語言規範問題瑣議
給《語言文字套用》編輯部的信
對漢語規範化的總體認識
關於“語文規律”的我見
談談中學教師進修學校里的語法教學問題
國語和語文教學
漫談語文教學
孔子·憤悱·啟發
由“來今雨軒”想到的
語言能力的培養問題
在第九次現代漢語語法學術討論會上的講話
……
附:
懷念我的老師
葉聖陶先生二三事
薪盡火傳不計年——記呂叔湘先生

文摘

書摘
大致說來,呂先生在《要略》里對主語賓語的處理就像上面介紹的那樣。
但是,《要略》也有交代不清的地方。比如上面所引“3·8里的例句也有一部分,可以說那前置的止詞是句的主語”,究竟所指是哪一部分呢?為什麼不是全體呢?其次,更重要的,是《要略》里關於主語和謂語的定義。《要略》里說:“句子都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什麼’……,另一個‘什麼’或‘怎么樣’……。我們把前面那個部分稱做‘主語’,後面那個部分稱為‘謂語’。”這裡的“前面那個部分”和“後面那個部分”可以理解為“在前的部分”和“在後的部分”,也可以理解為“前者”和“後者”。如果指位置前後,那就跟“處——動——起”、“處——動——止”這兩類句子的主語是後面的起詞和止詞這個說法有矛盾。如果意思是“前者”和“後者”,《要略》本身是沒有矛盾了,可是我覺得讓主語可以在前或在後,在語法的規律性上還是差點兒。在這一點上我是同意語法小組和張志公先生把“處——動——名”式里的“名”當做賓語處理的。如果說這種句子裡動詞後面的名詞是主語,也得指明它不同於一般主語。蘇聯龍果夫教授稱之為“附屬主語”,並且說明它是謂語的一個組成部分(全句是單部分句即無主句),那就比《要略》里籠統稱作主語好多了。
總之,分析漢語動詞謂語句是一個困難問題,怎樣才能使結構跟意義統一起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以為《要略》里所採取的分別主語和起詞、賓語和止詞的辦法對於解決這個問題也許有些啟發的作用,提出來供大家考慮。
近幾年來,語法學界曾經比較集中地討論了一些問題,比如詞類問題、句法里的主語賓語問題等。這些討論雖然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但是已經使大家得到啟發,基本上弄清了癥結所在,對問題的解決有一定的作用。語法裡還有些重要問題應該引起討論,其中之一是單句複句的劃界問題。這個問題不論就理論上或者實踐上說,都是關係重大的。我們覺得,目前對一篇文章做全面的語法分析所以會感到困難,原因之一就是單句複句的界限還十分模糊。各家語法著作在判斷一個語言片段是單句還是複句的時候,意見很不一致。這造成了語法學習上特別是語法教學上的不小的困難。我們以為,語法研究工作者和語法教學工作者有必要通過討論使這個問題得到初步的解決;即使僅僅弄清癥結所在,抓住解決問題的線索,也是有意義的。因此我們在這裡把這個問題提出來,請同志們共同研究討論。
主語謂語是語法意義的概括,是分析句子所用的術語,因此主語謂語之間的關係不是詞組裡的語義關係。“昨天來了兩個人”,就語義關係說,“昨天”是限定“來”的;但是就句子成分說,它卻應該成為主語,因為它取得了“話題”的資格(試比較:“昨天來了兩個人,今天來了三個人,明天可能還要來更多的人”)。過去在主語賓語問題的討論中,有的語法學者總是擺脫不開把主語賓語同詞組裡具體的語義關係直接連在一起,以致問題不能很好地解決。比如高名凱先生,他認為“今天很熱”里的“今天”是主語,而“今天又過去了”里的“今天”不是主語。”揣摩起來,大概因為“很熱”是形容性的詞語,“今天”可以用它來描寫;“又過去了”是動作性的詞語,“今天”是不能有動作的,所以不能成為動作的主語。其實稍一深想就會發現這種區別對待的辦法是扦格難通的。“今天”固然不能發出“又過去了”這樣的動作,但它同樣也不會“很熱”。“今天”是個表時間的概念,時間有先有後,可長可短,卻不會有什麼冷熱。“今天很熱”按照嚴格的語義關係來解釋,只能是“今天的天氣很熱”。不過不大有人會認為“今天很熱”是個省略句。
分析動態單位的內部結構,我們還會發現一個值得重視的語法現象:有些詞在靜態單位里不能搭配,但在動態單位里卻又可以搭配。“僅僅”跟“坦克”不能構成一個靜態的詞組,但是在“僅僅坦克就有一千多輛”這個句子裡卻可以共同作主語。“又”跟“星期天”不能構成一個靜態的詞組,但是在“明天又旦塑玉了”這個句子裡卻可以共同作謂語。如果把帶點的詞歸為副詞,那么副詞真的可以同名詞結合了。有的同志正是用這樣的例證來否定“現代漢語的副詞不能同名詞結合”的提法。其實,我們現在大多數同志都不再接受“依句辨品,離句無品”的主張了。詞類劃分是靜態單位範圍之內的事情,不應該到動態單位的句子裡去找根據。“僅僅坦克”“又星期天”這樣的詞組是不存在的。人句之後可以搭配,但是兩者之間的關係較之詞組內部之間的關係就顯得複雜。“新型坦克”一目了然, “新型”限定“坦克”,可“僅僅坦克……”就不只是單純的限定了。
句子成分,顧名思義應當只用於對句子的分析上。詞組是作為一個整體(所謂“預製構件”)進入句子的,它的分析是“構件”內部的事情。這樣,過去通行的定語、狀語、補語等等就沒有作為一個句子成分存在的必要了。句子所要分析的成分除了主語謂語之外,還有加語,即“僅僅坦克……”里的“僅僅”一類詞語;插語,即過去所說的獨立成分,如“如果二十來個字母都認不得,請恕我直說,那么,化學也大抵學不好的。”(魯迅:《門外文談》)這類成分也只有人句之後才能出現。我們覺得還有立賓語等幾個成分的必要,但這需要專門的論證,這裡不談了。
講到這裡,我們再提供一個有關句讀問題(在今天,不妨說是標點問題)的文壇逸事。已故的劉大傑教授是學部委員(相當於今天的院土),在三十年代曾經標點過《袁中郎全集》,由幽默大師林語堂先生校閱。當時他們提倡搞文學要“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這正是袁中郎(1568—1610,名宏道)所主張的。魯迅先生反對他們在民族大難當頭的時候大力提倡脫離現實、為藝術而藝術的做法,著文反對他們這種傾向,文中順便抓住了劉大傑標點古書錯誤百出這件事而加以嘲諷。魯迅先生說:
這一班明末的作家,在文學史上,是自有他們的價值和地位的。而不幸被一群學者們捧了出來,頌揚,標點,印刷,“色借, 日月借,燭借,青黃借,眼色無常。聲借,鐘鼓借,枯竹竅借……”借得他一塌糊塗……
這段標點的錯誤後經曹聚仁先生指出應為“色借日月,借燭,借青黃,借眼,色無常。聲借鐘鼓,借枯竹竅,借……”錯誤的原因是劉大傑沒有把古書中的句讀搞明白,也就是沒有把袁中郎的句子的結構層次加以正確切分。使我們驚訝的是,切分層次主要依靠意合手段的推斷,但劉大傑的切分居然毫不考慮這種結構層次表達的是什麼意思,“色借,日月借……”,“借”是及物動詞,它應該有賓語,可是直到最後也未出現,不知道到底“借”了什麼,簡直無從理解,莫名其妙。以劉先生的學術功力大概不會“借”得如此糊塗,我們推想這可能是一個對古代文言一竅不通的人標點的,而劉先生並未認真把關,林先生又未認真校閱,於是為三十年代的中國文壇留下一個可笑而又可嘆的掌故。現在歸結到我們所要談的問題上來,那就是標點古書要具備多方面的條件,而能夠正確地切分句子的結構層次是其中主要的一環,這就需要準確地把握住語言環境(書面就是上下文)和正確地進行意合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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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除了引言以外圍繞著漢語句法中的意合手段談了四個方
面的問題,回過頭來一看,哪個問題談得也不深入,都有待更進一步的探討。其實與意合手聯繫比較緊密的問題如“意合與零形式”、“意合與語言規範”等等,也都有必要加以探索。作為一個專題課,時間有限,我們至此只好收兵,即使有點草率,也只有請諸位海涵了。
最後我們想對漢語句法中的意合手段做一個極為粗疏的、只有幾句話的評論:意合,顧名思義有時候避免不了“以意為之”,語法當中這種因素的比重大,自然就會減弱嚴密、精確的程度。漢語的嚴密性、精確性不如印歐系的語言(這在法律、條約等性質的書面語言中經常表現出來),意合的成分占得多當是一個主要的原因。但是意合卻能使語言“經濟化”,我們在二之(一)里舉出的那兩個例子,印歐系語言就不能把詞和詞結合得那樣靈活,說得那樣節省。如果一個意思可以表達得同樣正確無誤,當然用既直截了當又靈活節省的辦法比用既屈折彎轉又不許越雷池一步的辦法要受人歡迎。在這個問題上呂叔湘先生說得好——“從原則上說,(不同語言的)語法難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著‘左撇子’不順眼。”
下邊這個句子有毛病,不過這個毛病不是由於對詞義理解不透而產生的。
離我略微遠的地方,有三個漂漂亮亮姑娘們,說說笑笑地走近來了。
“略微、遠、三個、漂漂亮亮、姑娘們、近、來”,每個詞從意義上看都沒有錯。錯誤出在語法方面:(1)形容詞或者動詞被“略微”一類的詞修飾的時候,一般要有一個表“小”的量詞同它配合,如“略微遠一點(一些)”,單說“略微遠”就覺得站不住。(2)名詞前邊有數量詞的時候,就不再加“們”表示多數。“三個姑娘”或者“姑娘們”都可以說,但是不說“三個姑娘們”。(3)形容詞重疊之後要加助詞“的”才能修飾名詞, “漂亮姑娘”、“漂漂亮亮的姑娘”都可以說,但是不說“漂漂亮亮姑娘”。(4) “近”和“來”不能合在一起作“走”的補充成分, “走近了、走來了、走過來(了)”都可以說,但是不能說“走近來”。
可見光是理解了詞義還不一定能夠用得正確。
從語法方面考慮用詞的時候,大致可以就以下幾點加以觀察。
(一)觀察詞的語法特點,分清一般的和特殊的。比如,名詞不能重疊,這是一般的;但是具有量詞性質的名詞可以重疊,如“人人、家家”,這是特殊的。特殊的必須附有條件,如名詞不能直接受“不”的否定,我們不能說“不桌子、不椅子”,這是一般的;但是又可以說“人不人、鬼不鬼”,“管他桌子不桌子,(先坐上去再說)”,這是特殊的,它的條件是“×不×”必須連著說,而且不表示疑問(動詞、形容詞的“×不×”格式表示疑問,如“走不走、紅不紅”)。有時候兩種情形看來都是一般的,比如形容詞一般可以重疊,但是不能重疊的也不在少數。我們就要找出能和不能的條件。比如“高大”可以說“高高大大”,“偉大”卻不說“偉偉大大”;“漂亮”可以說“漂漂亮亮”,“美麗”卻不說“美美麗麗”。從中可以看出,具有莊嚴意義的或者口語裡不常說的形容詞一般不重疊或者不宜於重疊。
(二)觀察一個詞同別的詞結合的時候有沒有什麼條件,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比如,形容詞在下邊這些情況下修飾名詞的時候必須加助詞“的”:(1)重疊或者帶輔助成分,如:
1.但見他又顯出許久不見的冷冷的態度來,默默地連吸了兩枝煙;……(魯迅:《孤獨者》)
2.那毒花花的太陽把手和脊背都要曬裂。(老舍:《駱駝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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