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隱之

吳隱之

吳隱之(?—414年),字處默,東晉濮陽鄄城人,曹魏侍中吳質六世孫,生當東晉後期。曾任中書侍郎,左衛將軍,廣州刺史等職,官至度支尚書,著名廉吏。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飽覽詩書

吳隱之:雖家境貧寒,但志存高遠。他飽覽詩書,以儒雅顯於世。即使每天喝粥,也不受外來之財,母親去世時,他悲痛萬分,每天早晨都以淚洗面,行人皆為之動容。當時韓康伯是他的鄰居,韓康伯之母常對康伯說:“你若是當了官,就應當推薦像他那樣的。”

入仕清廉

吳隱之不畏貪泉 吳隱之不畏貪泉

後來,韓康伯成了吏部尚書,便推薦吳隱之為輔國功曹。當時兄坦之為袁真功曹,袁真被桓溫打敗,坦之被俘即將殺頭。隱之拜見桓溫,請以身贖兄,溫認為隱之是難得的忠義之士,放坦之,奏拜隱之為奉朝請、尚書郎。女兒出嫁,謝石派人前來幫忙,但隱之賓客一個不請,嫁妝一件未置,但見丫環牽著狗到大街去賣。後調任晉陵太守,妻子仍負柴做飯,孝武帝很器重他,任為御史中丞、左衛將軍。後歷任中書侍郎、國子博士、太子右衛卒、領著作郎、右衛將軍等職。

隆安年間(397年-402年),朝廷想革除嶺南的弊端,任命隱之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假節領平越中郎將。赴任途中行至距廣州20里處的石門,遇一山泉,當地人皆說喝了此泉之水就會變得貪婪無比,故名“貪泉”。隱之對家人說:“如果壓根兒沒有貪污的欲望,就不會見錢眼開,說什麼過了嶺南就喪失了廉潔,純屬一派胡言。”說著走到泉邊舀了就喝,並賦詩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上任後,他廉潔奉公,清簡勤苦,始終不渝,所食不過是稻米、蔬菜和乾魚,穿的是粗布衣衫,住處的帳帷擺設均交到庫房,有人說他故意擺樣子,隱之笑而不語,一如既往。部下送魚,每每剔去魚骨,隱之對這種媚上作風非常厭煩,總是喝斥懲罰後趕出帳外。經過他的懲貪官、禁賄賂,廣州官風有所好轉。元興初,皇帝下詔,晉升他為前將軍,賜錢50萬,谷千斛。

吳隱之在廣州多年,離任返鄉時,小船上仍是初來時的簡單行裝。唯有妻子買的一斤沉香,不是原來的物件,隱之認為來路不明,立即奪過來丟到水裡。到家時,只有茅屋六間,籬笆圍院。劉裕賜給他牛車,另為他蓋一座宅院,隱之堅決推辭掉了。後升任度支尚書、太常,隱之仍潔身自好,清儉不改,生活如平民。每得俸祿,留夠口糧,其餘的都散發給別人。家人以紡線度日,妻子不沾一分俸祿。寒冬讀書,隱之常身披棉被禦寒。

告老還鄉

義熙八年(412年),隱之告老還鄉,授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賜錢10萬,米300斛。九年(413年)卒。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

史書記載

《晉書·吳隱之傳》:

家族成員

子延之復厲清操,為鄱陽太守。延之弟及子為郡縣者,常以廉慎為門法,雖才學不逮隱之,而孝悌潔敬猶為不替。

軼事典故

賣狗嫁女

說到東晉的吳隱之,人們很自然會想起他做廣州刺史時飲貪泉而不貪的趣聞,而他做秘書時賣狗嫁女的逸事,卻少有人知道。

吳隱之在做廣州刺史之前,曾做過多年秘書。他先是為桓溫所知賞,拜奉朝請、尚書郎;接著被謝石點名要過去做主簿;再後來是入朝做中書侍郎。與尚書郎、主簿一樣,中書侍郎也是秘書性職務。吳隱之賣狗嫁女,就發生在他做謝石主簿的時候。

謝石是東晉著名人物,淝水之戰的晉軍司令便是他。這一仗足以使他名垂青史。謝石對吳隱之的生活很關心。吳隱之的女兒要出嫁,謝石知道他家窮,“遣女必當率薄”,便吩咐手下人帶著辦喜事所需的各種物品去幫忙操辦。到了吳隱之家,只見冷冷靜靜,毫無辦喜事的氣氛,唯見婢女牽了一隻狗要去市上賣。原來吳隱之要靠賣狗的錢來做女兒的嫁資!

清廉樂善

東晉時的主簿,雖然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官,其職責無非是主管文書,為將相大臣一幕僚而已。但若論其地位,卻又十分重要;論其權力,有時甚至大得使人咋舌。如桓溫以郗超為參軍,王珣為主簿,時人便有“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之語,主簿地位之重要和權力之大,由此可知。其時謝石聲譽日隆,炙手可熱,且謝家十分富有,吳隱之在他手下工作,俸祿定當不菲。退一步說,吳隱之的俸祿即使不多,但他只要運用自己的地位和影響,以頂頭上司謝石為榜樣(謝石聚斂無度同樣很有名),能撈的時候就撈它一把,怎么也不會窮到賣狗嫁女的地步。很顯然,吳隱之家窮,是另有原因的。史書上說他“弱冠而介立,有清操”;“雖居清顯,祿賜皆班親族,冬月無被,嘗浣衣,乃被絮,勤苦同於貧庶”。他家窮,原來是他始終保持清廉的操守,又樂善好施造成的。

眾所周知,兩晉時的官風,是相當腐敗的。何曾父子日食萬錢,石崇與王愷比闊鬥富這類醜聞,都是發生在那個時代。在那種環境和條件之下,吳隱之能夠清廉自守,確實難能可貴。特別是上司謝石都聚斂無度,他卻毫不動心,守住清貧,尤其讓人崇敬。後來,朝廷決定派他去廣州做刺史,目的就是希望他到那裡去樹立新的形象,改變過去嶺南歷任刺史皆貪污受賄以飽私囊的弊端。

廣州貪泉

吳隱之 吳隱之

廣州面海環山,多有象牙、珍珠、海味和名貴藥材出產。但因為地處僻遠,瘴疫流行,在東晉時還屬蠻荒之地,所以很少有人願意去那裡做官。只有那些家裡貧困而又想發橫財的人才肯去。到廣州做刺史,只要弄上一箱珍珠寶物,幾輩子享用不盡,以往的廣州刺史因此沒有一個不貪的。離廣州二十里一個叫石門的地方,有一口泉叫“貪泉”,據說不管誰喝了這泉水,都會變得貪得無厭。吳隱之不信這個邪,到廣州後,他對親人說:“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越嶺喪清,吾知之矣。”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來到貪泉,掬水而飲,並賦詩為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意思是:人們都說喝了這泉水,就會貪財愛寶,假若讓伯夷叔齊那樣品行高潔的人喝了,我想終究不會改變那顆廉潔的本心。以後他在廣州,果然始終保持著廉潔的操守,粗茶淡飯,衣物器具也十分簡樸。調離廣州時,他妻子偷偷帶了一斤中藥材沉香木,吳隱之發現了,十分生氣,把它丟到水裡去了。吳隱之“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嶺南習俗也就日趨淳樸。為了表彰他“革奢務嗇,南域改觀”的操行和政績,元興元年(公元402年),吳隱之被升遷為前將軍,並得到賜錢五十萬、谷千斛的獎賞。

吳隱之做主簿時賣狗嫁女和他後來做廣州刺史時飲貪泉而不貪,這兩件事表明:真正的清廉之士,是不管處在何種環境和條件下,也不管他手中有權還是無權,都是不會改變其志操的。

一個人能否保持清廉,其關鍵還在於自己,不能怪罪於環境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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