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擔任民警期間,吳軍同志依靠駐村開展工作、大力整治村風民風、帶領民眾改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為民眾尋找致富出路和支持農村發展教育等途徑方法,先後通過制定限酒村規,使村里喜酒好鬥的民風得到淨化,為民眾安居樂業營造了和諧安寧的社會環境;動員組織村裡的30餘名青壯勞力成立了“養路義務隊”,義務擔負起了定期養護和疏通時常遭遇滑坡塌方侵襲的鄉村公路的職責,使村里通往外界30餘公里公路保持了常年暢通,方便了村民出行和農產品外運;帶領村民開荒種植核桃2015畝、甘蔗2330畝、茶葉413畝,使村民人均純收入也從2007年的1000元增至2011年的4200元;協調爭取資金10餘萬元為村里唯一的國小修通一條長約300米的混泥土公路,改善了學校的教學條件,並通過向村民灌輸“知識改變命運“的理念,改變了當地村民“讀書無用”不重視教育的思想觀念,使村裡的升學情況由2007年的無一名高中生髮展到目前的已有高中在讀學生17名,大學在讀學生9名,其中本科在讀學生4名。幾年來,在吳軍的努力和推動下,幫東村“散髒亂差”和貧窮落後的面貌得到徹底扭轉,該村於2011年被勐堆鄉黨委政府命名為愛民固邊模範村,吳軍也因此深受當地民眾的擁護和愛戴。
因工作成績突出,吳軍先後被評為“優秀警官”2次,榮獲嘉獎1次,榮立三等功1次,2011年,吳軍先後被公安部和公安部邊防管理局分別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被雲南省公安廳表彰為全省公安機關“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先進個人,被公安部邊防管理局表彰為愛民固邊先進個人,被臨滄市表彰為擁政愛民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