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97年3月,獲雲南省“巾幗建功”先進個人;1998年3月,榮獲雲南省“三.八紅旗手”和“巾幗文明示範崗標兵”;1999年被評為雲南省首屆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2000年2月,被國家建設部授予全國勞動模範稱號;2001年12月,當選雲南省七次黨代會代表;2002年5 月,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8月榮獲雲南省“十大傑出青年”;2003年2月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2006年11月當選省八次黨代會代表,當選北京奧運會火炬手。
人物特寫
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吳艷時刻用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跡詮釋了一名普通駕駛員的奉獻、成長曆程。該同志從1985年至2003年一直擔任5路線的售票員和駕駛員工作, 5路線是我市客流分布密集的主要路線之一,也是傳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個重要“視窗”,吳艷同志帶領所在的527號車組成員,率先講國語,開展流動售票服務,受到了廣大乘客的一致好評,1987年527號車組被團市委命名為“共青團車組”。由於工作業績突出,1988年吳艷轉崗成為一名公車駕駛員。1995年昆明公交集團在5路、23路率先實施無人售票改革時,吳艷在行車服務中通過說好“六句話”、做到“四個字”,認真做好公交優質服務工作。即:起點站發車時說好“歡迎話”、報站時說好“規範話”、驗月票時說好“客氣話”、車廂滿員時說好“宣傳話”、遇到乘客有困難時說好“關心話”、 車到終點時說好“提醒話”;在禮貌待客中體現出“熱”字、在照顧乘客中體現出“細”字、在幫助乘客中體現出“誠’’字、在熱情服務中體現出“恆”字。通過親切、周到、耐心的服務,營造出溫馨、和諧的公交乘車環境,改變了以往的單向服務方式,探索出了駕駛員與乘客之間雙向互幫互助的新型公交服務模式,充分表達了公交駕駛員熱心為乘客服務的真摯情感,讓廣大乘客產生如沐春風、心情舒暢的感覺,用優質的服務弘揚了昆明公交“服務為本、乘客至上”的精神風貌,使公車的十米車廂成為昆明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道亮麗風景。
吳艷於2003年被集團公司黨委任命為昆明公交集團第五公司黨總支書記,2005年被市委組織部任命為昆明公交集團黨委副書記。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吳艷同志繼續保持了高度的組織紀律性和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她在工作中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集團公司黨委的決定、決議,注重自身政治理論和思想素質的提高,自覺遵守黨紀、政紀和國家法律法規,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員工民眾服務。在擔任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以來,她認真履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堅定,作風正派,團結班子,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奮工作,清正廉潔。經常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調查了解企業及員工狀況,耐心細緻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平易近人,工作中能做到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政策水平高,民眾基礎良好,工作認真負責,工作實績突出,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吳艷還擔任全國十屆人大代表、省婦聯執委、市青聯常委和市勞模協會理事工作。她認真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責任和義務,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參加人大、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工作,積極建言獻策,參政議政,充分發揮了人大代表的積極作用,多次受到國家、省、市的表彰和獎勵。為昆明城市公共運輸事業的發展,為不斷地滿足春城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公交出行需求,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