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40年8月參加革命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40年8月至1941年2月,任八路軍第五縱隊一支隊辦事處民運隊班長;
1941年2月至1942年4月,任中共江蘇省阜寧縣委機關油印股負責人,阜寧縣八區青救會主任,組長指導員;
1942年4月至1944年4月,任江蘇省阜寧縣十一區和江蘇省射陽縣二區區委副書記、書記;
1944年4月至1945年3月,任江蘇省射陽縣二區區委書記;
1945年3月至1946年4月,任江蘇省射陽縣清明大隊大隊長,新四軍三師特務團三營副教導員、團民運股長;
1946年4月至1947年9月,任遼北省長安縣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
1947年9月至1949年4月,先後任遼北省大賚縣、長農縣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
1949年4月至1949年5月,任遼北省南下幹部大隊二中隊黨總支組織委員;
1949年5月至1949年10月,任江西省新幹縣委書記兼縣長;
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任中共江西省青委委員兼南昌市青委書記;
1950年4月至1953年1月,任青年團江西省工委青工部部長,兼學校工作部、少年兒童工作部、軍事體育部部長;
1953年1月至1955年5月,任青年團江西省委副書記、團省委書記、團中央委員,兼省體委副主任、省青聯主席;
1955年5月至1956年6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1956年6月至1957年7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副秘書長、省委候補委員;
1957年7月至1966年8月,任國營320廠黨委書記、省委候補委員;
1966年8月至1970年4月“文革”期間,受到衝擊,恢復工作後,任國營320廠革委會副主任;
1970年10月至1972年12月,任江西省石油大會戰指揮部總指揮、清江工業區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
1972年12月至1975年8月,任中共贛州地委副書記;
1975年8月至1977年8月,任中共贛州地委書記兼地區革委會主任。
1983年7月,經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批准離休。
1988年6月,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按正地(市)級待遇。醫療待遇享受副省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