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淼[博士]

吳淼[博士]

男,苗族,1975年6月生,湖北利川人。1994-1998年就讀於華中師範大學政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98-2004年就讀於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先後獲得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在研究生學習期間,先後到湖南常德市和湖北荊門市等地農村進行長時間的田野研究,其中在荊門市沙洋縣調研達一年。2001-2002兼任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資料員,並主編《村治研究通訊》。

研究論文

1、《制度與國家:來自新制度經濟學的政治透視》(第二作者),《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3期。

2、《村民自治:理論資源與運作績效》,《社會主義研究》1999年第4期。

3、《流動人口與村治秩序的震盪——以鄂西靈村為例》,《華中師範大學學報》2000年第2期;轉載於《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0年第4期。

4、《民主規則與人治傳統在村治轉型中的遭遇》,載《鄉土中國的民主選舉——農村村民委員會選舉研究》(2001年)。

5、《大故事中的小邏輯——一個生產隊幹部對人民公社的記述》,載《中國農村研究》(2002卷)。

6、《選擇性控制:行政視角下的鄉村關係》,載《村民自治進程中的鄉村關係》(2003年)。

7、《村委會選舉質量的量化分析——以福建省九市2000年度村委會換屆選舉統計數據為依據》,載《無聲的革命——村民直選的歷史、現實與未來》(2002年)。

8、《村集體如何走出債務困境》,《中國社會報》2000年11月28日。

9、《從鄉村政治研究到鄉村政治學——<岳村政治>的學術啟示》,《中國圖書商報》2002年5月30日。

10、《民主理念與鄉村治理》,《溫州論壇》2002年第6期。

11、《財政困境下的鄉鎮政府行為選擇》,《調研世界》2003年第2期。

12、《論秘密投票的鄉村意義》,《社會主義研究》2004年第1期。

13、《選舉權的村莊意義——來自單位制視角的透視》,《社會科學》2003年第2期。

專著

1、《村民自治在鄉土社會中的遭遇——以白村為個案》(吳毅、吳淼),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2、《村委會選舉中的法律問題》(唐鳴著,本人完成三章),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

研究項目與企業主要諮詢課題

1、校人文社會科學青年基金課題:家戶經營模式下的農業科技套用的調查與研究,資金0.4萬元

2、校立項基金課題:人口外流背景下的農村公共品供給,資金1萬元

3、校教學研究基金課題:基於文科平台課的政治學教學改革研究(實際承擔者),資金2萬元

4、參加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稅費改革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對策研究

5、參加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理論研究課題:地方人大重大事項決定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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