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生活
吳明倫自台大人類學系考古組畢業之後,因為研究陶片,愛上了陶藝,對這種“用手生產”、從無到有的東西感到很不可思議,愛到欲罷不能,於是動了“當藝術家”的念頭,畢業後就遠赴荷蘭念珠寶設計系。製作畢業展時,吳明倫重新定義了“珠寶設計”這回事,她定義珠寶設計為“跟身體有關的雕塑”,把一切能夠裝飾主題,把主題變漂亮的,都納入珠寶設計的範圍。老師當然不同意,說,沒有金銀銅鐵,哪叫珠寶設計呢?不過這個說法可無法說服她,吳明倫說:“照著這個定義,我就無法突破,我要自己下定義。沒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於是,她用了大量的織品,做出了以“家”跟“房間”為主題的珠寶設計展。也是這個這么跳Tone的作品,讓她獲得了荷蘭設計品牌Droog Design的青睞,成為Droog Design唯一長期合作的台灣設計師。
在荷蘭念設計,一開始是很苦的,因為荷蘭腔英文很難懂,那時又沒有網路、手機,也沒有朋友,所以在異鄉寂寞的她,只好拚命做作品,靠著一股執念拚命做東西。她也曾經像一般台灣學生一樣,什麼都不敢表達、什麼都說好,後來被老師問“要不要轉系?因為我不知道你要什麼?你什麼都說好,可是什麼都沒做”這句話讓吳明倫很氣,氣到哭了,因為她根本有一大堆想法。從此吳明倫成為了一個勇敢表達想法的女生,敢跟老師在課堂上大吵。她的口頭禪是:“只要你能說服我,我就能認同你”但如果你的理論不能說服她,就照她的遊戲規則走。設計就是這么吵出來的。
沒有設計師訓練背景的她,在荷蘭就像一塊海綿一樣,全然的吸收荷蘭式的訓練:在荷蘭,設計是一種Idea、一種概念,什麼成品都有可能,使用任何媒材都無所謂。在台灣,設計要的則是一種具像的、可以想像的東西。比如說台灣業主會要求“我要一張白色的檯燈”,荷蘭人則會說“我要一個以‘儀式’為主題的作品”,出來有可能是檯燈、椅子,也有可能是衣服。在這種模式訓練下的吳明倫,對設計的界線也是自由的,擁有“只要你敢給我工作,我就做”的膽識。也因此她設計過服裝、珠寶、家具,也設計過建築。設計對她來說,就像是一篇篇的故事,每個人的解讀都不同,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趣、好玩。目前回到台灣接了一些案子吳明倫,覺得每一個案子都很刺激,也讓她深深愛上自己的工作。對當初想要當藝術家,後來卻當上設計師的吳明倫來說,這條路也許是意外的,但卻是一條再美麗也不過的岔路。只要忠於自己,做自己喜歡的事,你會發現這股執念就會像黑暗中的那盞燈,會帶你去屬於自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