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通報
浦城縣交通局在2010年向南平市通輝工程諮詢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輝公司)借用閩HD9862車輛作為日常公務用車,報銷相關費用,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吳成華同志作為交通局局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其行為構成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錯誤,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成華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吳成華,男,現任浦城縣交通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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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縣交通局在2010年向南平市通輝工程諮詢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輝公司)借用閩HD9862車輛作為日常公務用車,報銷相關費用,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吳成華同志作為交通局局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其行為構成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錯誤,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成華同志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