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09——1990.07,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
1990.07——1991.08,海南省瓊北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試用期)
1991.08——1996.01,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科員級)
1996.01——2000.04,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助理監察員(副科,級)(期間:1998.09——2000.02,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經濟法專業學習)
2000.04——2001.01,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助理審判員
2001.01——2002.05,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審判員(正科級)
2002.05——2004.05,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
2004.05——2007.07,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副處級)
2007.07——2009.03,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9.03——2009.08,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9.08——2011.03,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調研員、審判員(正處級)(期間:2009.05——2010.08,在美國猶他州大學學習)
2011.03——2012.01,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
2012.01——2016.01,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庭長、審判員
2015.10——2016.01,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庭長、審判員
2016.01——,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審判員,陵水黎族自治縣委員會委員、常委(掛職2年)。
工作分工
負責統戰、台辦、工商聯工作,協助徐亞輝副書記分管政法工作;
負責縣委宣傳部工作,負責宣傳、廣播電視台、新聞出版、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機關工委、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史志、殘聯、文聯工作;協調“三農”和農墾改革;
聯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14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免去吳佳敏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