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市口岸和商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口岸一科
(三)口岸二科
(四)口岸綜合科
(五)對外貿易科(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六)對俄貿易合作科
(七)市場運行調節科
(八)市場秩序科(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九)市場體系建設科
(十)商貿服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並根據我市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負責口岸綜合協調、運營管理工作;組織口岸集疏運工作,協調平衡運輸、裝卸計畫;督促檢查口岸查驗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和規定;協調口岸各單位之間的工作,對口岸的年度開關、閉關提出具體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涉及口岸方面工作的對俄會晤會談。
(二)負責口岸規劃、建設和技術改造配套工作的實施;組織實施本地口岸“大通關”建設;按照國家關於口岸開放的政策規定,負責新開口岸或擴大口岸開放的申報落實工作。
(三)負責組織口岸各單位對職工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加強治安進行宣傳教育,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問題和嚴重違反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提出處理建議;組織推動口岸精神文明及廉政等共建活動。
(四)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擬訂促進全市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
(五)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的初審、上報和年度審核工作;依法規範對外投資開辦企業的投資經營行為(金融企業除外)。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
(六)指導管理對俄邊境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負責我市與俄東北亞地區多邊、雙邊經貿會議活動的組織與銜接工作;組織經貿企業申報關稅配額、進出口商品許可配額、專項資金工作;指導企業以面向俄羅斯市場為主的經濟實體建設。
(七)負責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酒類、肉類、煤炭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轄區商貿流通領域經營活動進行商務行政執法;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九)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直銷、租賃、會展業、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監管。
(十)負責推進全市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全市商貿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