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堂教學質量監控的目的及任務
課堂教學質量監控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各門課程的課堂教學效果進行全面動態的檢查和評價,保證和提高課程教學質量,提高教師課堂講授水平及其教學環節的設計、安排水平,樹立良好教風、學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從而全面提高本科教育的整體教學質量。
課堂教學質量監控的主要任務包括:進行教學過程監控,發現和解決教學過程中影響教學質量的主要問題;進行教學建設監控,引導和控制教學建設的方向,保證在各項建設中貫徹教學改革精神,固化教學改革成果;反饋監控結果,對教師、課程建設等提供各種幫助信息。
課堂教學質量監控工作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實行校院兩級負責,學院(中心)是課堂教學質量監控的主體力量。課堂教學質量監控,主要通過以下形式進行:
1.教學管理組織協調系統,教務處、各學院(中心)、各系(教研室)對日常課堂教學及教學建設工作進行管理和監控,及時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問題;
2.校、院兩級督學系統,聘請有豐富教學和教學管理經驗的老教師、退休的教學管理人員組成校院兩級督學小組,實現督教、督學、督管;
3.系(教研室)同行教師評價系統,由系(教研室)進行主講教師的聘任,教師試講和教學效果評價工作;
4.學生信息員系統,由學校聘任學生擔任本科教學質量監督信息員,及時掌握教學信息;
5.教師—學生雙向課堂教學效果反饋系統。每學期期中由學生會組織學生填寫《吉林大學課堂教學效果反饋表》,對所有上課教師的教學效果進行反饋,同時,教師每學期應至少填寫一次《課堂教學信息卡》,將課堂教學過程出現的問題(如學生學習效果、學習風氣、教學條件、教學設備使用情況)反饋給學院或相關職能部門;
6.網路教務反饋系統,通過網路獲取教學信息。
為達到全面控制教學過程,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進行課堂教學檢查時,各類檢查人員應填寫相應的評估表和反饋表,各有關單位及時對評估表和反饋表進行統計處理,將結果反饋給教師所在學院(中心),並以適當的方式反饋給教師。每學期以學院(中心)為單位,綜合各種渠道的檢查和反饋結果,採取先定量後定性的辦法,對所有任課教師的教學效果和質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經學院審核後將結果存入教師教學工作檔案,做為教師晉職、評優的重要依據。每學期,學校教務處對教學質量方面存在的共性問題採取簡報、總結等形式,對存在的個性問題以座談會、個別交流、文字材料等形式進行,以隨時總結經驗,改進教學。
1.開學前和學期初
每學期開學前,由各學院(中心)進行全面布置和安排課程計畫,主要檢查任課教師安排、教材到位情況、教師教案(講稿)及教學日曆。
教務處、各學院(中心)會同教學保障部門(總務處、實驗資產處等),對教學設備和教學基本條件進行檢查。
2.學期中
由各學院(中心)進行課堂教學的輔助環節(作業、習題等)檢查。
任課教師填寫《課堂教學信息卡》,將教學設備、教學條件等情況,學生課堂紀律、出勤情況、學習態度等信息及時反饋到學院及相關職能部門。
由系(教研室)組織同行教師跟蹤隨機聽課,獲取課堂教學信息,填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表》;進行學生問卷調查,組織學生座談會等,如實反映授課教師的教學情況。要及時對評估表進行統計處理,將結果隨時反饋給任課教師,以便教師及時改進教學。
由學校學生會組織學生進行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反饋調查,反饋內容包括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態度、教學效果和總體印象,學生根據自身感受對教師的課堂教學提出滿意、比較滿意和不滿意意見,學校將反饋結果向學院(中心)通報,由學院(中心)組織同行教師聽課和 召開學生座談會,對學校的反饋結果進行核實和認定。
學生信息員和學期課堂教學效果學生反饋工作按校區組織,由教務處校區教務工作辦公室負責。
3.學期末
由各學院(中心)進行試卷檢查和成績分析,總結和提高課堂教學效果。
校院兩級督學綜合在本學期教學調研、聽課結果,分別向學校職能部門和學院(中心)提供本學期教學的總體情況。
(一)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
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中等、合格、差五個標準,綜合評分的權重一般為教師同行打分占0.5,學生0.4,教師教案、講稿和課件等占0.1。對課堂教學質量總體情況較差的課程,不能評為精品課程和優秀課程;對課堂教學質量評價中等(含中等)以下的教師,不能參與校“教學名師”、“教學示範教師”和“優秀教師”的評選。
(二)課堂教學效果學生反饋
對課堂教學效果學生反饋情況進行核實認定的前提下,對學生不滿意率≥50的教師進行提醒,連續兩個學期學生不滿意率≥50,予以停課處理;對學生不滿意率≥70%的教師,停止擔任主講教師一學期。上述教師,在參加由學院組織的教師教學能力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擔任主講教師資格。
1、校院兩級督學和同行專家,一般由由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高、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熱心教學的離、退休專家和部分在職教師組成。現職的專兼職教學管理幹部不能做為校、院督學。
2、校級督學由校長聘任,院級督學由由主管教學院長(主任)聘任,同行專家由系(教研室)主任聘任。專家組人數根據有關檔案及檢查工作量大小而定。
3、校學生信息員,原則上每個學院的每個年級1名,每個學院為4-7名。
4、教學質量檢查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個別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人員可隨時進行調整。對學生信息員除考核其履行職責情況外,還應根據學生畢業和新生入學情況每學年進行一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