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泰工委

合泰工委於2008年9月經區委、區政府批准正式籌備組建,為區委、區政府派出機構,實際承擔街道一級管理職能。 二、內設機構:合泰工委現有在編工作人員16名(含一名公安編制人員),其中班子成員5名,一般工作人員11名。 區政府暫定編20人,除一名公安編制人員外,機關現僅有在編工作人員15名,根據工作需要,實際應配備在編工作人員25名,請求區政府再調劑配備10人。

合泰工委於2008年9月經區委、區政府批准正式籌備組建,為區委、區政府派出機構,實際承擔街道一級管理職能。工作目標是:通過卓有成效的綜合治理,創造合泰地區穩定和諧的區域環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安全穩定的周邊環境、整潔亮麗的城市環境,致力於將合泰地區建設成為品牌服飾產業集聚之區、綜合執法和機構改革示範之區、生態環境宜人之區、安全穩定和諧之區,全面構建“安全有序、穩定繁榮”的新合泰。
二、內設機構:合泰工委現有在編工作人員16名(含一名公安編制人員),其中班子成員5名,一般工作人員11名。機關內設機構為“四部一所”:一、設立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人事、勞資、黨建、紀檢、宣傳、統戰、武裝、工青婦、人大政協聯絡、機關事務管理、後勤服務、信息綜合等工作,在編工作人員2名;二、設立聯合執法部,歸口管理城管、“四創四化”、 “三合一”消防安全整治、交通、勞動監察、國土規劃、征地拆遷、流動人口管理、司法調解、安全生產、綜治維穩、信訪等工作,在編工作人員2名;三、設立產業發展部,歸口管理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以及轄區所有企業的規範管理與服務及統計工作,在編工作人員1名;四、設立社會事務部,歸口管理社區居民自治、工商聯、民政、計生、勞動保障、殘聯、教育、文化、體育、科協、社區服務等工作,在編工作人員5名;五、設立財政所,歸口管理財政、協稅護稅、工資發放落實等工作,在編工作人員1名。
三:編制情況:合泰工委系籌備組建機構,尚未得到上級正式批覆。區政府暫定編20人,除一名公安編制人員外,機關現僅有在編工作人員15名,根據工作需要,實際應配備在編工作人員25名,請求區政府再調劑配備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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