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醫療站,是現行農村合作醫療類型的一種,為村辦村管型。即合作醫療站(點)自行籌建,並由村委會管理,其經費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提留)和本村民眾共同承擔,實施對象限於本村居民,個人享受合作醫療的範圍與標準均由村制定,它是過去中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要形式。如1985年,在上海市郊縣實行合作醫療的3037個村中,由村辦村管的占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