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評論(第1卷)

在某種意義上說,一個國家是否有科學的訴訟制度和程式法,是衡量其法治程度和法治水平的重要標誌。 在一個國家內部,訴訟法,只是司法領域中的程式法,它並不是程式法的全部。 比如選舉法,在法治國家普遍被視為最典型、最重要的程式法。

內容介紹

《司法評論(第1卷)》內容簡介:我國是一個法治後進的國家,尤其在司法與訴訟制度領域,與已開發國家相去甚遠。在某種意義上說,一個國家是否有科學的訴訟制度和程式法,是衡量其法治程度和法治水平的重要標誌。在一個國家內部,訴訟法,只是司法領域中的程式法,它並不是程式法的全部。法治國家的程式法更重要地表現在國家管理和行政決策當中。比如選舉法,在法治國家普遍被視為最典型、最重要的程式法。憲法中也包括國家管理的重要程式和基本原則。就公民個人而言,是否具有良好的規則意識和程式觀,關係到其素養和品質。無視日常程式規則和隨心所欲的人,普遍被視為缺乏素質。因此,可以說,程式法無處不在,訴訟法只是廣義程式法中的一部分。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法律制度建設取得了重大成果,程式法制的進步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也應當看到,與法治國家相比,仍相當落後。在司法領域,冤、假、錯案的產生,究其原因,無不與程式不科學、程式虛無和踐踏程式相關。因此,大力開展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提升程式法制的水平,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中國的不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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