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財政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二)起草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草案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右江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右江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右江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指導鄉鎮、街道財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管理住房資金財務。
(五)組織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和採購活動。
(六)負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七)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區屬企業國有資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股
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議;參與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徵收管理;管理住房改革資金及有關機構財務;負責管理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擬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指導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三)預算股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區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區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區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四)國庫股
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負責全區財政資金調度;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管理財政總會計核算、財政專戶會計核算、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管理區本級財政和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負責國債的兌付管理,以及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兌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部門的預、決算和財務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六)教科文股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預、決算和財務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區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經濟建設股
承擔發展改革、國土、交通、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區本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八)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及經費管理等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等資金;承擔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工作;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社會福利救濟、醫療衛生等經費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