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工作方針和政策,緊密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宣傳,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領導古田電視台、古田人民廣播電台和各鄉鎮廣播電視宣傳,對重點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和播出進行審查監督。
2、直接領導古田電視台、古田人民廣播電台、古田縣廣播電視網路傳輸中心、古田縣崑山電視微波站、古田縣廣播電視稽查隊。
3、依法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各類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接收使用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廣播電視系統及通過閉路電視系統播出的音像製品的審查、鑑定、引進、播映的管理。
4、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監督、審查;管理鄉鎮廣播電視站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和農村設立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負責廣播電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監督和管理。
5、制訂全縣廣播電視科技開發套用、事業發展的目標與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專用網、覆蓋網的規劃、設計、建設、開發和管理;對工業園區、居民小區等小區域有線電視覆蓋網的規劃、建設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並按技術標準組織驗收。
6、承擔廣播電視維護管理,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共用天線及其他廣播電視設施的管理、保護和執法工作;協調、監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落實治安、消防及廣播電視設施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範措施。
7、按照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需要,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和調配各類專業人才;管理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職工教育、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