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代幣制聯合使用
反應代價經常與代幣制聯合使用。李特爾和凱利曾採用這種方法,幫助父母增加孩子的順從行為。在矯正的過程中,首先給孩子一些代幣點數,當兒童不聽教導時,家長以溫和的方式給孩子以申斥,且扣去一些。經過這個程式,兒童的不順從行為比原來減少了50%以上,六個星期以後再測,這種效果依然存在。我們注意到,之所以常與代幣制結合使用,一個重要原因是,運用反應代價程式來矯正不良行為時,行為者本人必須已經擁有能夠被剝奪或撤去的強化物。
注意事項
在使用反應代價時要注意:
反應代價在不良行為出現之後立即實施,而且當事人周圍的人應步調一致;
被剝奪的強化物應確實能使行為者有所失、產生焦慮;
實施反應代價程式時,不良行為與所付出的代價之間的關係應事先協商一致;
反應代價應與陽性強化相結合,對行為者的不良行為,應使其付出代價,同時,對行為者所表現出的我們所期望的行為,則應給予及時的強化。
1.反應代價在不良行為出現之後立即實施,而且當事人周圍的人應步調一致;
2.被剝奪的強化物應確實能使行為者有所失、產生焦慮;
3.實施反應代價程式時,不良行為與所付出的代價之間的關係應事先協商一致;
4.反應代價應與陽性強化相結合,對行為者的不良行為,應使其付出代價,同時,對行為者所表現出的我們所期望的行為,則應給予及時的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