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述
即期結售匯,是指客戶與工商銀行在國家外匯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根據工商銀行實時即期牌價進行的外匯與人民幣的資金兌換業務。
適用對象
適用於具有自身結售匯需求的個人客戶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設立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外商投資企業等法人客戶。
特色優勢
(一)即期結售匯的主要特點
1. 即期結售匯是最基礎的外匯與人民幣兌換工具,交易結構簡單清晰,易於理解。
2. 即期結售匯簡便、快捷,交易完成後,資金可及時到賬。
(二)工商銀行即期結售匯的主要優勢
1. 工商銀行是銀行間人民幣外匯市場最具影響力的做市商之一,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完成交易風險的對沖,從而為客戶提供較為優惠的價格。
2. 工商銀行結售匯辦理渠道包括營業網點、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法人客戶可通過營業網點和企業網上銀行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個人客戶可通過營業網點、個人網上銀行、個人手機銀行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
3.工商銀行可辦理26個幣種結售匯業務,是業內結售匯幣種最豐富的商業銀行,其中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渠道可辦理美元、歐元、英鎊、瑞士法郎、港幣、日元、加元、澳元、新加坡元、俄羅斯盧布、紐西蘭元、挪威克朗、丹麥克朗、瑞典克朗、澳門幣、泰銖、韓元和南非蘭特等18個幣種結售匯業務。
4. 工商銀行的個人客戶辦理結售匯業務,可根據客戶星級享受相應匯率點差優惠。
開辦條件
1. 個人客戶即期結售匯業務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政策規定,對境內個人客戶結售匯施行年度總額管理。目前個人結匯、售匯業務年度總額分別為等值5萬(含)美元。確需超過年度結售匯總額的個人,須提供有效真實需求憑證。境外個人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和《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的要求,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辦理結售匯業務。
2. 對公客戶即期結售匯業務
客戶在營業網點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須在工商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和外匯賬戶,並攜帶國家外匯管理局所要求相關核准檔案、有效憑證、商業單據及外管局要求的其它資料。
在工商銀行境內開立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1000-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的A 類對公客戶可在企業網上銀行辦理經常項下即期結售匯業務。客戶辦理企業網上銀行結售匯業務前,應註冊企業網上銀行證書版,開立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賬戶,並提供貿易契約、發票、報關單等真實性背景材料,經工商銀行審核通過後為客戶指定外匯結算賬戶、維護交易額度和交割截止日期(超出監管機構和工商銀行規定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範圍的交易申請,須通過工商銀行營業網點辦理)。
渠道和時間
(一)櫃檯服務
符合國家外匯政策允許的客戶,可以憑藉其相關材料在營業時間內直接通過工商銀行結售匯業務指定網點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
(二)網銀服務
個人客戶可在(台北時間)周一至周日7:00至22:00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對公客戶可在(台北時間)周一至周五9:30至16:30通過網上銀行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
辦理流程
(一)櫃面渠道
(1)個人客戶即期結售匯流程圖
(2)對公客戶即期結售匯流程圖
(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銀行渠道
(1)個人客戶即期結售匯流程圖
(2)對公客戶即期結匯流程圖
(3)對公客戶即期售匯流程圖
風險提示
由於未來的匯率變化具有不確定性,客戶在辦理即期結售匯後,如果未來匯率優於即期辦理業務時的匯率,則客戶在鎖定匯率成本或收益的同時,無法享受將來匯率變化的額外收益。
注意事項
1. 客戶應提供外管局所規定的相關資質證明及合規、有效的證明檔案,配合銀行完成盡職調查工作。
2. 經工行櫃員對客戶相關材料核對無誤後,客戶方可提交正式的結售匯業務申請書。交易確認後,工商銀行將向客戶出具業務交易憑證。
3. 工商銀行根據人民幣外匯市場的價格走勢向客戶進行報價,並根據市場變化實時更新。
名詞解釋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相關規定,境內個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境外個人是指持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
即期結匯:是指客戶將外匯賣給工行,銀行根據交易日實時匯率付給客戶等值人民幣。
即期售匯:是指客戶向工行購買外匯,銀行根據交易日實時匯率向客戶收取等值人民幣。
區別
即期結售匯業務與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區別主要是交割日不同,即期結售匯業務當天交割,而遠期結售匯業務是在約定的將來的某一天進行交割。因為二者交割的時間不同,進行交割時所使用的匯率也可能不同。由於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匯率是事先約定的,所以客戶為達到貨幣保值的作用,可以辦理此項業務,為將來一段時期的外匯收付提前固定換匯成本,防範匯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