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的組織和幹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青島市委、即墨市委的有關規定;研究制定本市黨建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黨組織建設。
(二)負責副局級以上幹部、後備幹部、黨群系統幹部、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幹部和法院、檢察院幹部的管理。
(三)負責對副局級以上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
(四)巨觀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安置軍隊團職轉業幹部,會同有關部門安置軍隊營職及以下轉業幹部。
(六)負責省委、青島市委選調生的培養和管理;負責掛職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七)制定全市幹部培訓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制定全市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檢查市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
(九)制定全市發展黨員計畫,指導、協調全市各級黨組織的黨員發展、管理工作和陣地建設;負責收繳和管理全市黨費。
(十)負責本市出席全國、省、青島市黨代會代表選舉工作;組織、指導市黨代表大會選舉的有關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的選舉工作;負責新建市直單位及駐即有關單位黨組織的設定工作;負責新建黨組織的審批。
(十一)參與對市委農村工作隊的指導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優秀知識分子和鄉村優秀科技人才的選拔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智力引進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和副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非因公出國(境)的審查和巨觀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黨員因私出國(境)停止(保留)黨籍的政審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幹部、黨員和黨組織統計工作;負責副局級以上幹部和黨群系統、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和法院、檢察院幹部檔案的管理工作及全市幹部檔案巨觀管理指導工作。
(十五)負責落實黨的幹部政策;管理市委老幹部局、市委黨史研究室。
(十六)承擔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新型經濟社會組織黨的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日常工作和市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及相應職責
(一)辦公室:承擔部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機要、保密、文印、收發和文書檔案;負責籌備會議、文電處理、檔案審核、信息綜合、督查工作;負責有關黨報黨刊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部機關的人事管理、財務、接待、車輛管理、醫療保險、醫療保健、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後勤服務、老幹部等工作;負責接轉黨員組織關係;負責收繳和管理全市黨費;編髮《即墨組工》、《組工內參》、《每周專報》;編髮《專報信息》;負責本部新聞宣傳;負責本部綜合性調研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指導考核全市基層黨委的組工調研信息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組織部門的信訪工作,受理有關來信來訪。
(二)綜合幹部科:負責全市黨群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科(股)級及以下幹部(工人)的調配和科(股)級幹部的任免管理工作;負責辦理黨群口科(股)級及以下幹部退休手續及有關待遇落實;負責辦理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田橫島旅遊度假區副鎮級以上幹部和黨群口科(股)級及以下幹部的選聘、續聘手續;負責市委農村、企業工作隊及臨時性任務科(股)級及以下幹部的選調工作;負責掛職幹部的有關工作;負責省委及青島市委選調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軍隊營職及以下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和副局級以上幹部非因公出國(境)的審查、審批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幹部信訪工作。
(三)黨政幹部科:負責鎮、街道辦事處、市直部門及有關局級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工作,提出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使用意見和建議;負責鎮、街道辦事處和市直部門、單位局級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和管理工作,掌握後備幹部名單,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和建議;負責有關市管領導幹部人選公開選拔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市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有關幹部人選的材料準備和呈報;負責鎮黨委、人大、政府領導班子和市直部門、單位黨組織換屆的調整配備,指導有關換屆工作;指導市級群團組織領導班子換屆工作;負責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工作,制定鎮、街道辦事處和市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政策和制度,提出巨觀指導的建議;負責婦女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的巨觀管理;負責團職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局級領導幹部的調配、任免、辦理退休手續、待遇落實等日常工作;負責市管黨政領導幹部、黨群口乾部檔案管理和全市幹部檔案巨觀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組建市委農村、企業工作隊以及臨時性任務副局級以上幹部的選調工作;負責市委虛設機構(領導小組)的起草公布工作。
(四)幹部監督科:負責對全市副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進行監督;負責對全市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及反映副局級以上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方面問題的舉報;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管理制度、規定,提出加強領導幹部監督和防止用人不正之風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對全市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領導幹部重大事項申報和對市管領導幹部談話打招呼、函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領導幹部誡勉工作和任前公示工作;負責與執法執紀部門的監督信息聯絡工作。
(五)幹部教育科(與市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負責全市幹部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定和落實;指導、協調全市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性技能培訓考核的組織工作;負責黨校主體班次幹部培訓的計畫安排並參與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市直部門舉辦的跨系統培訓班次及民眾團體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次的審批工作;負責上級組織部門調乾培訓的選拔、推薦工作和本市幹部學歷教育工作;負責研究、草擬、貫徹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知識分子工作的檢查指導和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優秀知識分子、鄉村優秀科技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向上級組織部門推薦優秀人才。
(六)組織科(市委組織員辦公室黨員管理科與其合署):負責出席全國、省、青島市和即墨市黨代會代表推薦和選舉的具體組織工作,參與市黨代會的籌備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對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進行指導;組織調查了解各級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貫徹民主集中制情況,及時做好市委常委民主生活會的服務性工作;辦理全市基層黨組織設定的審批手續;承辦擬受表彰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推選、審查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爭先創優”活動,負責先進典型的培養和推廣;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委農村工作隊進行指導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機關事業單位黨建和城市社區黨建進行指導管理;承擔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協助市委做好全市發展黨員工作,指導各級組織員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養、考察和談話工作;調查了解發展黨員工作中的情況,並對發展黨員工作提出意見和措施;調查黨員思想狀況和組織狀況,監督指導基層黨組織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處置不合格黨員,加強流動黨員的管理;建立健全“三會一課”制度,總結新形勢下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經驗;指導全市黨費的收繳、使用;負責全市黨員、黨組織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建國前入黨的老黨員和特困黨員的補助、救助工作;指導全市黨員因私出國(境)停止(保留)黨籍的政審工作。
(七)電教科(掛市黨員電化教育中心牌子):負責全市黨員電化教育工作的規劃、指導、組織協調和管理;參與全市黨建工作的宣傳;做好乾部、組織工作中的音像檔案工作;負責組織製作黨員和幹部電化教育教材;研究探索黨員電化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
市委組織員辦公室(正局級),設黨員管理科(與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合署)。
市委新型經濟社會組織黨的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副局級) :負責全市各種新型經濟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巨觀研究指導;提出新型經濟社會組織中黨的組織設定、隸屬關係、活動、工作方式等方面的意見建議;指導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田橫島旅遊度假區和市直有關單位研究探索新型經濟社會組織中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徑;負責調查了解和掌握全市新型經濟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聯席會議工作部署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聯絡協調;承擔市委新型經濟社會組織黨的建設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市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局級,市委組織部幹部教育科與其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