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負責擁軍優屬、烈士褒揚和優待撫恤工作;承辦追認革命烈士稱號和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的審核、申報工作;管理和保護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承擔縣雙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核查、上報和統一發布災情;負責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
(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牽頭擬定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負責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邊界爭議;負責地名和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和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指導民辦養老服務單位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年檢和新辦福利企業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導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業務工作。
(十二)發展老齡事業,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民政業務統計工作。
(十五)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企業和殯葬、陵園、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人:陳華明
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普法教育;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教育、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部門預、決算及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民政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監督檢查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資、基建、技術改造貸款等計畫的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婚育宣傳和婦女兒童保護方面的有關工作。
救災慈善促進科
救災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負責人:朱善輝
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體系;承擔救災信息系統管理工作;承辦組織協調抗災、救災、減災工作,落實防災、減災規劃;承辦災情調查、核實、上報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擔縣生產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以及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老年人、孤殘兒童、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指導社會福利、老年活動服務和救助管理等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福利機構孤兒涉外送養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福利企業年檢和新辦福利企業的審核及福利企業技改項目申報工作。
優撫安置科
負責人:戴元明
負責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優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承擔烈士稱號審核申報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政策;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扶持就業工作;擬訂雙擁工作規劃及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創建雙擁模範縣和軍民共建活動;協調軍政、軍民關係,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慰問部隊的有關工作;承擔縣雙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社會事務科
負責人:萬清平
組織實施婚姻登記、殯葬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務公開;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系改革創新;指導開展城鄉社區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社區專職、兼職工作者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辦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向社會發布標準地名、行政區劃調整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公告;指導殯葬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單位的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收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登記管理的相關政策辦法;按照管轄許可權承擔相關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老齡工作。
社會救助科
負責人:陸正前
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基層開展有關社會救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社會救助資金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管理工作;指導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直屬單位:
社會福利院
負責人:周建國
殯儀館
負責人:張志堅
公墓管理所
負責人:文 輝
領導分工
徐小平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工作。
楊 保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組織工作,分管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生產救災工作,聯繫指導社會福利院、公墓管理所工作。
朱潤生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彩票發行、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聯繫指導殯葬管理所、殯儀館工作。
閔旭東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招商引資工作。
王繹華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優撫(雙擁辦)、安置、辦公室工作,負責宣傳、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左青義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基層政權建設、民間組織管理、社區建設、收養登記、婚姻登記、區劃和地名、老齡工作,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陵陽西路1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