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質監局

負責系統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宣傳、接待、信訪、督查、綜治、衛生、綠化、扶貧、精神文明、後勤保障、行政管理、目標管理等日常工作

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位置:2樓,、)

,制定並監督執行機關工作制度;收集、分析和傳遞政務信息;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市長熱線反映;起草重要報告;協調承辦全市質監系統對外合作交流事務;承辦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職工大會及其它全局性會議。

(二)人事教育科 (位置:6樓,)

負責全市質監系統機構編制及國家公務員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出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列入市局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任免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級局綜合股長任命前的審查工作。負責系統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辦系統人員調配交流、安置以及備案審查工作;主管系統離退休人員和社會保障工作;編制和實施教育培訓計畫,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業執業資格認證和職稱評定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工資政策、制度;負責系統的表彰獎勵和出國、出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系統行業的計畫生育、工會和婦女工作;負責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和紀檢監察日常工作,承辦局黨組會議及日常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位置:6樓,)

編制和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管理系統財務、裝備、基建、國有資產和統計工作;組織編制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預決算、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統一監督管理系統資金分配和使用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管理系統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技項目、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審和獎勵工作;貫徹實施會計、審計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對系統的財務工作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負責系統信息建設,推廣財會電算化工作。

(四)標準化科 (位置:4樓,)

貫徹執行國家的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宣貫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組織開展工業產品標準化和農業生產標準化工作,負責對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監督管理國際標準及國外先進標準採用工作;負責全市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組織機構代碼;協助省局辦理商品條碼及企業產品執行標準證書;負責全市標準化對外交流和技術壁壘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標準化協會、學會、標準評審委、下級質監部門和企業的標準化工作。

(五)計量與認證科 (位置:4樓,)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和標準物資;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全市量值傳遞,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對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質量認證機構、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以及其它依法設立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貫徹質量認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與實驗室認可制度;協助省質監局依法組織對檢測機構的審查認可和計量認證;監督管理質檢機構、中介檢測機構、質量諮詢機構以及境外在南充的檢驗、認證、諮詢機構;協調認證、諮詢、檢測等技術機構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研究並指導技術檢測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六)質量監督科 (位置:4樓,)

指導和管理全市質量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草案;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質量振興工作的政策措施、名牌發展戰略及質量發展規劃、計畫;組織推廣科學、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意見;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管理制度;建立重點產品開業審查制度;指導市質量管理中介組織的工作;負責化學危險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省局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以及流通領域中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驗;負責質量檢驗機構的發展規劃和日常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負責全市生產企業出縣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能力的資格審查和發證工作;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

(七)食品生產監管科(位置:4樓,)

負責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督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轄區內各縣(市、區)質監局調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情況,並建立轄區內食品加工企業檔案;組織相關機構對轄區內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報省質監局審批;組織相關機構對受審理申請後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及抽樣送檢;對擬發放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組織不低於30%的報前抽查;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施巡查、回訪、生產許可證年審;負責本市(州)食品檢驗機構的監管;負責向上級質監部門、地方政府、地方食品安全領導協調機構報告食品質量安全有關信息。

(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位置:5樓,)

負責轄區內各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制定、下達和協調轄區內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計畫,並指導、監督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工作;貫徹實施相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並依法查處特種設備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壓力管道、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實施認可審查,並進行監督管理;對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負責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

(九)政策法規宣傳科 (位置:7樓,)

負責對質量技術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承擔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宣傳報導和報刊發行;監督和參與系統對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辦局案審委日常工作,組織案件聽證、行政複議工作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受理行政複議;對案件辦理質量實施監督檢查;開展案件回訪工作;負責對局內制定的有關質量技術監督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審查;負責全系統的普法教育工作;參與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與法制局、法建領導小組和法院的工作聯繫。

(十)稽查分局(位置:3樓,、)

貫徹執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查處質量技術監督(含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特種設備等)各種違法案件;受理有關質量、計量、標準、特種設備的違法案件的舉報,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產(商) 的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查處跨地區、跨行業的質量、計量、標準化等方面的重大案件;負責產品防偽技術監督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局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負責罰沒物資管理與銷毀;負責執法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負責與市政府“整規辦”的工作聯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李澤林 黨組書記、局長 持市質監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計財、項目、基層建設工作、科技工作。

任 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標準化、計量認證、人事教育工作;聯繫計量所。
王 瀕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質監、食品監管工作;聯繫質檢所。

周 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特監工作;聯繫特檢所。

侯仕雄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協助局長工作。主持市局機關黨委工作,分管稽查工作;聯繫衡器站。
任 渝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工作。主持紀檢組工作,分管紀檢監察、離退休幹部、局辦公室、政策法規宣傳(行政審批)、基層建設,信息化建設工作;聯繫纖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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