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54年10月江寧縣人民武裝部整編為江寧縣兵役局。
1958年7月,江寧縣兵役局劃歸南京市兵役局(人武部)領導。
1959年10月,江寧縣兵役局撤銷,保留縣人武部,稱江蘇省江寧縣人武部。
1962年5月,江寧縣人武部劃歸鎮江軍分區領導。
1971年3月,江寧縣人武部劃歸南京警備區建制。
1986年6月,移交地方,歸屬江寧縣建制。
1996年3月,收歸軍隊建制。
2001年1月,江寧撤縣設區,江寧縣人武部改名為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武裝部。
江寧區人民武裝部為江寧區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是區委的軍事部、兼區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接受南京警備區和區委、區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負責本區域內民兵工作、兵役工作和動員工作。
主要職責
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預備役人員登記、統計工作;負責民兵預備役軍事訓練、政治教育和武器裝備管理工作;協助教育部門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專武幹部,民兵幹部和預備役軍官的教育、培養,考核、選配及預備役軍官的授銜工作;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戰備、執勤、搶險救災等任務,配合公安部門維持社會治安,參加五個文明建設;履行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武委會)、人民防空、軍事實施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各項工作;負責國防潛力調查工作,組織擬制戰時動員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戰時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兵員徵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退伍軍人安置和烈軍屬優撫工作;負責動員民兵預備役人員和人民民眾參軍支前;組織指揮民兵堅持就地作戰和配合部隊工作,擔負戰場勤務和鞏固後方任務;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武裝部組織結構:
(一)軍事科
軍事科設科長和參謀各一人。主要職責是在部黨委和首長的領導下,負責民兵預備役軍事工作。
1、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預備役人員登記、統計工作。
2、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學生和本部軍事訓練工作。
3、負責民兵武器裝備訓練管理工作,負責民兵武器裝備倉庫職工的教育和管理。
4、負責兵員徵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
5、組織民兵預備役完成戰備值勤、搶險救災及設防工程的維護管理任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防、交通戰備工作,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
6、負責國防潛力調查,擬制戰時兵員動員計畫,並組織實施。
7、組織民兵和人民民眾參軍支前,負責指揮民兵就地作戰和配合部隊作戰,擔負戰場勤務和鞏固後方任務。
8、負責檔案的收發、管理和保密工作。
9、督促檢查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10、完成上級賦予的其它任務。
(二)政工科
政工科設科長和幹事各一人。主要職責是在部黨委和首長的領導下,負責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
1、負責本部人員、專武幹部和民兵預備役人員政治教育,做好軍事訓練、民兵整組、戰備執勤和兵員徵集等項任務中的政治工作。
2、負責本部幹部管理和老幹部工作;做好預備役軍官登記、統計和軍銜評授工作。
3、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專武幹部、民兵幹部、預備役軍官的教育、培養、考核和選配工作。
4、負責黨委日常工作和機關黨務工作。
5、組織發動民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
6、協調地方有關部門做好部隊轉、復、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和烈軍屬優撫、雙擁工作。
7、協調軍政、軍民關係,做好民眾工作,妥善處理來信來訪。
8、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國防教育,做好宣傳報導工作。
9、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三)後勤科
後勤科設科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在部黨委和首長的領導下,主要負責本部後勤保障工作。
1、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2、負責本部營產、營具和車輛、油料的使用管理。
3、負責本部生活管理和軍需給養供應保障工作。
4、負責後勤戰備訓練、學術研究。
5、負責機關職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6、負責本部計畫生育工作。
7、負責接待工作。
8、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