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十堰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是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著作權領域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文化體育活動和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三)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組織推進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指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和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實施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公益工程,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市場經營活動,實施依法設定的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相關的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全市文物事業發展。

(七)負責全市民眾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和體育公共服務,執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市社會體育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研究、指導武當武術的挖掘、整理、普及、推廣與提高。

(八)指導和管理青少年體育工作,統籌協調競技體育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承辦或舉辦的國際國內重大體育比賽,負責全市綜合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和體育訓練、競賽工作。

(九)負責各類出版物及印刷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有關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著作權管理及其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市屬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資質的監管以及記者證的審核上報工作。

(十)負責推進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與科技融合。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及廣播影視節目的引進。負責對廣播影視機構和廣播影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並對廣播影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

(十一)負責體育總會工作,管理和指導社會體育組織工作。負責全市體育對外交流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財務科、人事科、政策法規科、市場管理科、產業科、藝術科、公共文化科、民眾體育科、競賽訓練科、武術科、出版與新聞報刊科、印刷業管理科、著作權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離退休幹部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電影電視劇管理科

下屬機構

十堰市藝術學校、十堰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十堰市美術館、十堰市博物館、十堰市柳林影劇院、十堰市體育科學研究所、十堰市體育總會秘書處、十堰市藝術劇院、十堰市民眾藝術館、十堰市體育中心、十堰市圖書館、十堰市藝術研究所、十堰市文物局、十堰市廣播電視監測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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