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區民政局

北塔區民政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民政工作和老齡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 3)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督查各鄉、鎮(場)、辦事處、居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 4)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褒揚革命烈士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的日常工作。
( 5)負責管理退伍義務兵、轉業和退休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管理、指導軍乾管理站的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
( 6)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統計、上報及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救災捐贈;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
( 7)組織指導社會救濟工作,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保障金。
( 8)指導各鄉鎮(場)、辦事處、居委會的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社區建設。
( 9)指導婚姻登記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制定並監督實施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辦理城鄉居民婚姻登記。
( 10)負責全區鄉、鎮、場的勘界、管理、調處爭議的工作。
( 11)承辦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等事項,組織建立和管理地名資料檔案。
( 12)擬定全區社會福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福利設施標準。承擔全區福利機構的認定審批、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
( 13)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的發行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發行福利彩票,管理、指導、監督福利資金的使用。
( 14)指導和監督實施國家有關殯葬改革法律、法規,加強殯葬執法力度,推進全區的殯葬改革。
( 15)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統計、審計工作。指導全區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 16)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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