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

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隸屬於北京職工教育協會。 則一、本專業委員會名稱: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 三、本專業委員會是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的專業機構,接受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的領導。

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隸屬於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北京職工教育協會是由北京地區的工業、商業、外貿業、建築業、市政及農業系統的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部門、院校、企事業單位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機關核准註冊登記的專業性社會團體法人。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由北京市經信委主管,成立於1981年。協會是由北京地區的工業、商業、外貿業、建築業、市政及農業系統的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部門、院校、企事業單位聯合發起成立,會員包括同仁堂集團、首鋼集團、金隅集團、中鐵集團、北控集團、二商集團、首汽集團等60多家大型央企、國企及相關院校。
協會的宗旨是: 團結北京市各企、事業單位,各職工培訓與職業教育院校(中心),通過理論研究、培訓諮詢、人才開發及交流合作,提高培訓者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加強企業、院校間的交流與合作,為促進北京市職工培訓與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服務。 培訓師專業委員會:成立於2012年1月15日。由企業管理專家、導師型管理體系創始人、2011年中國傑出管理導師劉湛泉擔任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第一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有:何江、孫燕軍、寇長華、程潔、劉雪晴、白三慶、趙大君。
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總 則
一、本專業委員會名稱: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
二、本專業委員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會員單位及各企事業單位的人才隊伍建設服務,為提高培訓者素質和業務技能服務,為維護培訓者的合法權益服務。
三、本專業委員會是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的專業機構,接受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的領導。本專業委員會由個人會員組成,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團體會員單位中的成員可以個人身份加入本專業委員會。本專業委員會按照《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章程》組織開展與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相關的各項活動
第二條 任 務
四、組織開展培訓理論、培訓方法的創新研究和推廣。
五、組織培訓項目開發、教材編寫、技能競賽、校企共建、專題調研、數據編纂、專題講座、專業研討。
六、構建培訓工作的社會資源共享平台,向北京職工教育協會會員單位及企事業單位推薦優秀培訓師。暢通國內外培訓界的交流渠道,發現、培養、使用培訓人才。
七、組織培訓師的定期業務培訓,幫助培訓師設計職業規劃並提供展示平台。維護培訓師的合法權益。
八、做好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網站培訓專欄的建設工作,在網站上宣傳優秀培訓師及企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需求的培訓課程。
九、完成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安排的工作。
第三條 會 員
十、本專業委員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的個人會員,有加入本專業委員會的意願,遵守本管理辦法可申請成為本專業委員會會員。
(二)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團體會員單位中的個人,有加入本專業委員會的意願,遵守本管理辦法可申請成為本專業委員會會員。
十一、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專業委員會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有優先獲得專業委員會提供的資料和業務服務的權利;
(三)有對本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十二、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執行有關決議;
(二)維護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和本專業委員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及本專業委員會下達和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根據相關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工作信息和相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十三、對不遵守《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章程》和本管理辦法,連續兩年不參加活動,不履行會員義務的成員,視為自動退會。
十四、對嚴重違反《北京職工教育協會章程》和本管理辦法的成員,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予與除名。
第四條 組 織
十五、專業委員會會員大會是本專業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的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辦法,監督管理辦法的實施;
(二)選舉本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三)審議本專業委員會工作報告;
(四)討論決定專業委員會的其他的重大事項。
十六、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會員大會決議須經到會會員的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十七、會員大會每屆二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主任委員辦公會表決通過,報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十八、主任委員辦公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日常工作,對專業委員會會員大會負責。
十九、主任委員辦公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六)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監督本管理辦法的實施。
二十、本專業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主任委員每屆任期兩年,可以連選連任,連任原則上不超過兩屆。
二十一、本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5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二十二、本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主任委員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主任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二十三、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開展工作。
第五條 附 則
二十四、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培訓師專業委員會的終止,須按《北京職工教育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十五、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屬北京職工教育協會。
二十六、本管理辦法自培訓師專業委員會會員大會通過並經北京職工教育協會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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