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背景
2018年10月,落實生態環境部預案修訂相關要求,北京市認真研究,在對《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進行補充完善的基礎上,制定了新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
調整方面
在滿足生態環境部修訂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在三個方面進行了細化調整。
一是採用統一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當預測全市空氣品質指數日均值>200將持續1天時,即發生1天重污染時,不再發布預警,改為隨空氣品質預報信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為最大限度保護公眾健康,採取強化應急措施,此次修訂我市降低了橙色預警的啟動條件,取消重污染過程中必須有1天達到嚴重污染程度的啟動條件,新預案中只要預測全市空氣品質指數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即發生3天重污染時,無論是否達到嚴重污染程度都可啟動橙色預警。
二是完善了應急管理體系。新預案中強調建立市、區、鄉鎮(街道)三級預案體系,即我市鄉鎮(街道)都要按照市級預案制定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各項應急措施,將措施落實到基層“最後一公里”。
三是進一步細化了污染管控措施。針對涉氣工業企業實行“一廠一策”,即每個工業企業根據企業情況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操作方案,細化在不同預警級別下的應急減排措施、停產生產線和工藝環節,避免措施“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