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北京市懷柔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機構職能:(一)研究起草有關科技方面的行政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本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確定本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動本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
(三)負責專項科技和科技產業化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星火計畫、科技成果轉化計畫、火炬計畫、試驗研究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的組織實施。
(四)負責國家和市級科技進步獎勵的申報,區級科技進步獎勵的申報、評審、表彰,負責本區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獎勵工作,加強企業新產品開發,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科技保密工作。
(五)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和制定本區高新技術產業、科技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審工作。
(六)負責區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預算、決算及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開展面向不同人群的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為科技工作者服務,廣泛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推動全區科普工作。
(八)負責本區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和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和實施本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制定和實施本區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與培訓計畫。
(九)負責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的管理、組織和示範項目的實施工作,制定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規劃,推動本區社會進步。
(十)負責本區科技外事工作,對科技人員出國考察、參加學術會議、技術出國參展進行審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本區科技培訓、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統計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本區各鎮鄉、街道、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鎮鄉、街道科技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政辦室負責重要檔案起草、文印、公文收發、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對外宣傳、信息上報、信息記載及上傳下達,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機關辦公自動化及區域網路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綠化美化、環境衛生等日常事務;負責科委黨建、職工政治思想工作及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工會、共青團、婦女和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
(二)農業科技科(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辦公室)
組織編制本區農業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專項科技和重大農業科技產業化工程的組織實施;國家、市、區三級農業科研計畫項目的篩選、申報、檢查管理、總結驗收工作;負責星火計畫、成果轉化計畫、試驗研究計畫、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計畫項目申報、組織實施;負責本區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獎勵工作,組織市級科技進步獎申報和區級科技進步獎申報、評審、表彰工作;指導、協調鎮鄉科技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科技外事和科技保密工作,對科技人員出國考察、參加學術會議、技術出國參展進行審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對《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在農村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負責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的管理、組織和示範項目的實施工作,制定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規劃,推動本區社會進步。
(三)工業科技科
負責科技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執行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工作,擬訂本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及管理工作;執行區域科技、高新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推動科技產業發展;負責國家、市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負責技術契約登記工作;負責科技外事工作,負責對外交流、合作項目的組織實施。
(四)智慧財產權辦公室
制訂實施本區有關智慧財產權發展與保護管理辦法,協調本區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調解處理本區智慧財產權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審查專利實施資金項目申請;組織專利技術轉讓,推動本地區專利技術的實施和產業化;辦理專利費用減緩的初審;發放專利申請補貼;審查專利試點企業申請。負責本區智慧財產權統計工作;制訂和實施本地區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普及與培訓計畫;管理本區技術出口中有關專利工作;組織研究本地區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建立地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聯絡和協調智慧財產權各主管部門的相關工作。
(五)科普部: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開展全區範圍內的宣傳活動;負責懷柔區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區科普工作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區科普責任單位的科普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負責面向不同人群開展科普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畫》和《社區科普益民計畫》;負責進行全區科普工作年度考核;負責科普示範基地、科普致富帶著人的培養工作;負責科普示範社區創建工作;宣傳科技工作的事跡,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願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合法權益,為科技工作科研和學術交流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