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多年來,我局緊緊圍繞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包頭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包頭實際。

機構介紹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肩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職責,履行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安全監察的重要職能,與各 類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生活緊密相關。多年來,我局緊緊圍繞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包頭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包頭實際,大力推進“以質取勝”戰略,抓好生產加工環節的源頭,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充分發揮“規範市場,扶優治劣,確保全全,引導消費,服務企業”的職能作用,為推進包頭市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 。

機構職責

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包頭質監網將本著“盡職於國家,盡責於社會,服務於人民”的宗旨,宣傳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政策,報導質監工作動態,公布監督抽查結果,提供信息查詢,展示質監文化,交流探討質監工作經驗,了解消費常識,增強維權意識,不斷推進包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行政區域內行使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兩大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質量工作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質量管理工作的巨觀指導。負責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編制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對重大事故組織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有關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評估、推薦信得過產品、名牌產品工作。開展工業產品的上等升級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建立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檢驗體系,對重要產品實施質量監督,打擊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重大質量違法行政案件,受理產品質量糾紛案件,承擔質量仲裁檢驗、鑑定檢驗,協調產品質量認證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工作。

(四)負責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協調實施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標準化、農業標準化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負責管理產品標準註冊和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頒證、IC卡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統一計量制度,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依法監督計量器具的製造、銷售、使用、檢定和修理,組織量值傳遞,保證量值的準確統一。規範和監督商品的計量行為,依法查處重大計量違法行政案件。對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正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六)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遊樂設施等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七)編制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對產品質量公正檢驗機構和計量公正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組織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培訓、信息情報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科室

2016年包頭市“質量月” 宣傳活動啟動儀式 2016年包頭市“質量月” 宣傳活動啟動儀式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檔案管理、機關制度建設、綜合調研、督查、信訪、綜合治理等項工作;承擔突發事件的應急協調工作;負責推進電子政務和管理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和機關其他日常事務工作。

人事科:負責本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定級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市局管理的科級以下幹部的選拔任用和其他人事任免事項等工作;管理市局機關科級以下幹部、工勤人員和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科級領導班子及科級幹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表彰獎勵和人員懲戒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實施本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與隊伍建設工作。

質量管理科: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質量獎勵制度,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建立全市產品質量誠信制度和推進名牌發展戰略;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全市提高質量水平的規劃、措施;組織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承辦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組織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組織開展質量狀況統計分析、評價研究;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認證監管工作;協助上級質監部門,承擔辦理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檢驗檢測中介機構;依法對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和有關認證、諮詢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標準化科: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及國外先進標準工作;制定地方農業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除外)和企業執行標準註冊登記工作;組織強制性標準和其他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地區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商品條碼監督管理和標準化信息工作。

計量科: 組織貫徹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計量檢定人員考核和計量標準考核;監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依法實施能源計量監督管理;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對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袁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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