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雲昭

劉雲昭(1885—1962)字漢川,江蘇蕭縣(今淮北市吳莊鄉薛莊)人,幼讀私塾,後考入清江江北師範學堂,1910年畢業後回家鄉蕭縣。

劉雲昭(1885—1962)字漢川,江蘇蕭縣(今淮北市吳莊鄉薛莊)人,幼讀私塾,後考入清江江北師範學堂,1910 年畢業後回家鄉蕭縣。他是蕭縣早期傳播新思想、熱心興學的代表人物。清末,他在蕭城建立共和黨組織,為推翻清廷四處奔走。辛亥革命後加入國民黨,在蕭城組建國民黨支部,自任支部長。1911年2 月,受江蘇省民政公署委任為蕭縣民政長(即縣長)。任職期間,縣境西部土匪猖獗,他親率警隊清剿,迫使土匪逃往河南保全山一帶,不敢竄擾縣境。他執法如山,不徇私情,族兄犯有窩藏土匪及攔路搶劫罪,被其依法處決。
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劉雲昭被選為國會議員。民國元年6 月,他離開蕭縣到南京任臨時大總統府參議。曹錕賄選總統時,曾向選他的每個國會議員賄賂5000 大洋,劉拒絕受賄,堅留南方跟隨孫中山從事革命活動,堅決支持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民國13 年,出席在廣州召開的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被選為中央委員。此後,應邀去河南任延津縣縣長。到任即嚴厲打擊土豪劣紳,興修水利,築路架橋,為民謀利。這一年中秋節,他不與當地土豪苟契約飲,而是在縣公署前廣場宴請全城的貧民、乞丐數百人,一時傳為佳話。為了緬懷孫中山,他在延津縣建築了全國第一個中山堂。
民國15 年初,大革命在南方諸省風起雲湧,劉雲昭卸政去廣州任國民革命軍第七軍李宗仁部高參,後隨李部北伐,直取徐州、濟南等地。
民國17 年初,任江蘇省政府委員兼南京特別法庭庭長。一次,徐州商會會長趙毅齋、副會長鄭心如縱火焚毀帳目一案落在劉雲昭手中,趙、鄭2 人買通了劉雲昭的好友、蔣介石的秘書長陸復亭,用3000 元支票賄賂劉雲昭。他把支票收下來,在蔣介石召開的一次高級軍政會議上,突然拿出3000 元的支票,聲明是陸秘書長復亭送給他的賄賂款,並痛斥這種以權徇私、掩蓋罪責的卑劣行徑。蔣介石被迫下令將陸撤職查辦,徐州商會趙毅齋、鄭心如二人被押進蘇州陸軍監獄。不久,劉雲昭也被免去特別法庭庭長的職務。為防蔣介石暗算,他化名余祖范,寓居在上海法租界。後應李濟深之邀,參加倒蔣活動。他受李宗仁委派代表桂系赴山西約閻錫山共同倒蔣。抗日戰爭前,回原籍潛居。
“七·七”事變後,李宗仁任第五戰區司令長官。劉雲昭應邀赴徐州任第五戰區抗敵總動員委員會秘書長,參與籌辦抗日青年軍團,招收訓練知識青年入伍抗日。台兒莊戰役前,徐州形勢險惡,青年軍團轉移至河南潢川,蕭縣不少抗日青年前往受訓。嗣後,劉雲昭又隨軍轉移到湖北省老河口、均縣一帶武當山區,接觸了一些共產黨人,受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思想影響,曾不顧個人安危,掩護共產黨人活動,被國民黨特務覺察,因形勢所迫乃至安徽省太和、界首等地經商,開設中華貿易公司。
抗戰勝利後,劉雲昭任國民黨江蘇省參議員,國民政府立法委員。民國37 年初,遷居上海。上海解放前夕受中共地下黨組織的委託,曾多次去國民黨上海警備司令劉昌義處,爭取其起義。
1949 年10 月1 日,劉雲昭應邀出席開國大典,到天安門觀禮台觀禮,此前還出席了第一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1950 年任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團結委員。同年底,毛澤東任命他為蘇北人民行政公署委員,周恩來任命他為蘇北行署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次年春赴揚州上任。此後,在揚州曾任蘇北行署救災委員會主任、揚州市政協副主席、江蘇省政府參事室參事、第一任民革揚州主任委員等職。1957 年,劉雲昭被錯劃為右派,1962 年甄別後任江蘇省對台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未到職,因病逝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