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劉習飛是安徽樅陽人,安徽大學在職法律碩士,檢察員,龍崗區檢察院法警大隊教導員(正科級檢察員)。在偵查監督科工作4年多來,共辦案1600多宗2000多人,2006年更突破千人,辦案576件,涉及犯罪嫌疑人1023人,是全市檢察系統辦案數量最多的“辦案狀元”,所辦案件準確率達100%,沒有一件超期、錯案、冤案。先後被評為市級優秀公務員、院優秀共產黨員、市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區勞動模範。在劉習飛身上最難能可貴的專業精神是,他並不會一味追求辦案速度,執法的公平與正義才是他追求的終極價值。
人物事跡
無私奉獻
深圳龍崗由於地處改革開放前沿,流動人口超過常住人口十倍,近年來刑事案件多發,檢察機關的辦案任務十分繁重。作為辦案骨幹,劉習飛同志辦案數量一直名列前茅。由於工作量大、任務繁重,為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劉習飛經常加班加點,幾乎沒有周末、節假日,平時不僅白天在單位加班,甚至晚上也在單位休息,以保證第二天能一早進入工作狀態。2004年國慶長假七天,劉習飛同志一天也沒有休息,審結了21件起訴案件。作為副科長,劉習飛以身作則,勇挑重擔,在2006年主動競辦109件疑難複雜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是重大、疑難、複雜或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如全國人大及四級檢察機關督辦的潘某某故意殺人案、公安部督辦的208系列販毒、製毒案等。2004年、2005年連續兩年辦案數量都達到四百多宗,2006年一年辦結576宗案件,個人辦案數量相當內地基層檢察院整個檢察隊伍全年的工作量,甚至是一些較小基層院三年的工作總量,這樣的辦案數在全國罕見。調任法警大隊後,除完成教導員的日常工作外,仍堅持辦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2007年、2008年兩年共辦理案件四百多宗。
高度負責
“多辦案、辦好案” 是劉習飛的不懈追求。他對案卷審查細緻,嚴格把關。經他手辦理的案件,全部做出有罪判決,沒有一件超期,沒有一件錯案、冤案。
在他辦理過的一起盜竊案中,被害人為了達到對犯罪嫌疑人從重處罰的目的,虛報其丟失了剛發的工資1200元和金耳環。劉習飛作為承辦人,雖然當時臨近春節,被害人已回外地老家過年,他還是要求公安機關趕去被害人老家向其本人重新取證,並同時向被害人單位取證,以一名檢察官的強烈責任感和使命感避免了一起錯捕案件的發生。
在一起搶奪案中,犯罪嫌疑人是一名高二學生,搶奪未遂,劉習飛在辦案過程中多次走訪學校,並與該生老師溝通,了解其平時表現,最後根據調查結果,決定不批捕,並協調學校對其進行幫教。之後他又多次回訪,了解這名學生從拘留所出來後的表現,通過關心教育成功地挽救了一名失足未成年人,達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統一。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為了每一件案件的“零缺陷”,劉習飛付出了全部的才智和心血,經他手辦過的案子,稱的上件件是“鐵案”。
嚴於律己
在同事的眼裡,劉習飛是一把工作上“標尺”。他勤奮認真,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他總是會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結合案件進行研究,成為了單位里有名的“專家型”檢察官。
在家人眼裡,他是一個“不合格”的丈夫和父親。他與家人聚少離多,案子一旦上手,更是白天黑夜連軸轉,很少有陪家人的時間。
在民眾眼裡,他鐵面無私。在龍崗區檢察院,劉習飛的公正清廉和淡泊名利是出了名的。他從來不會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和職務,為自己或親友謀私利或辦私事,生活上也是極其節儉樸素。四川大地震後,劉習飛回老家探親選擇了坐火車,將省下來的數千元機票錢捐給了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