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縣農委原主任劉繼林,在擔任縣農業委員會主任期間,虛開票據套取農業專項資金141052元,用於賬外不合理開支;用公款121650元組織職工外出旅遊,經平遙縣紀委、監察局研究,報平遙縣委、平遙縣政府批准,給予劉繼林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劉繼林,平遙縣農委原主任。
平遙縣農委原主任劉繼林,在擔任縣農業委員會主任期間,虛開票據套取農業專項資金141052元,用於賬外不合理開支;用公款121650元組織職工外出旅遊,經平遙縣紀委、監察局研究,報平遙縣委、平遙縣政府批准,給予劉繼林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