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福江,男,1962年12月8日出生,大學本科學歷。
1982年畢業於遼寧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即從事司法工作。1991年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
現任遼寧全法律師事務所主任。擔任遼寧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丹東市律師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
從事司法工作、執行律師職務以來,曾辦理過丹東市走私汽車大案;鳳城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貪污、受賄案等刑事案件。代理數億元、幾百件經民糾紛案件。
曾在《經濟與法》、《遼寧律師》、《遼寧司法》、《丹東日報》、東北律師論壇等報刊、雜誌及會議發表多篇論文和獲獎法制徵文。
現擔任丹東證券公司、遼寧黃海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企業的法律顧問。
曾先後被評為丹東市優秀政法幹警、丹東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