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經濟管理研究會會員理事。主要貢獻:從1954年以來一直從事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工作。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突破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體制,實行以家庭聯產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經營管理工作的職能發生了重大變化。個人主要工作從抓“四大管理”加分配,及時轉變為認真抓好承包契約管理,控減農民負擔,指導土地延包工作,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將財務公開作為新時期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突出任務來抓,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鞏固壯大集體經濟,因地制宜,積極探索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研究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40多年來,兢兢業業、紮實工作,為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做出了一定貢獻,多次受到黨和政府表彰。1983年獲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牧漁業部技術推廣榮譽稱號;1985年丹徒縣人民政府授予先進工作者;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授予全國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工作先進個人;1996年鎮江市委、市政府授予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