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09—1988.07 天津師範專科學校數學係數學專業學生;
1988.07—1997.06 天津市武清縣梅廠鎮初級中學教師(其間:1990.04—1995.06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學習);
1997.06—2000.04 天津市武清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科員;
2000.04—2001.10 天津市武清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科員(1998.08—2000.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學習;1998.09—2000.06在天津師範大學政治學理論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1.10—2001.11 天津市武清區規劃土地管理局黨組成員;
2001.11—2002.04 天津市武清區規劃土地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2.04—2007.10 天津市武清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7.10—2013.10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08.09—2011.06在天津市委黨校法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13.10—2014.04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黨組書記、天津遠恆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04—2016.12 天津市武清區副區長;
2016.12— 天津市河北區副區長。
人物事件
2018年年4月至6月,天津市開展了系統整治“大棚房”問題專項行動,共排查出1910個“大棚房”和其他以設施農業項目為名的變相“大棚房”,已全部拆除並恢復農業用途。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在“大棚房”形成和治理過程中,武清區黨委和政府、石各莊鎮黨委和政府以及武清區區屬有關職能部門政治站位不高,治理整改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力,存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2018年8月,天津市委決定,對武清區委、區政府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問責。
經調查,自2011年7月起,武清區石各莊鎮敖西村等4個村出於利益驅動違反國家土地管理法律規定,以開發設施農業為名,擅自改變村集體農業土地用途,在農業用地上建設用於居住、休閒的“私家農莊”“大棚別墅”(簡稱“大棚房”),並對外銷售,“大棚房”問題由此產生並發展蔓延,高峰時期累計違法建設“大棚房”435個,涉及599戶,占地約320畝。期間經過多次治理,經歷了“興建成規模、初次整治、再次蔓延、推進治理”四個階段。自2013年11月初次整治,直至2018年6月底徹底解決,歷時近5年。2017年12月28日,武清區及石各莊鎮主要負責同志被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約談。
給予時任武清區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現任河北區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劉廣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