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法學學士。2003年3月,完成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訴訟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達到研究生同等學歷水平。2007年10月,完成國家法官學院高級法官晉級資格培訓班課程,晉升為高級法官。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獲得“全省政法工作先進個人”、“洛陽市十大優秀青年”、“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1987年9月至1991年6月,在西北政法大學學習;1991年12月至1998年6月,在洛陽市中級法院研究室工作;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任洛陽市中級法院辦公室副主任;2000年5月至2001年9月,任洛陽市中級法院督查辦公室副主任;2001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洛陽市中級法院執行庭副庭長;2005年10月至2009年2月,任洛陽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兼綜合處處長;2009年3月至2010年8月,任汝陽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0年8月底至2013年3月,任伊川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3年3月至今,任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