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宏亮[全國偵查辦案業務標兵]

劉宏亮,男,河南人,1999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考入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後,於2004年調至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工作,現任渝北區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政治教導員。

主要事跡

6年來,劉宏亮同志主辦案件共30件42人,其中特大案14件,約占46.67%,大要案10件,約占33.33%,參辦案件110件,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00萬餘元。還積極協助局長開展各項工作,團結和帶領全局幹警銳意進取,使該院職偵局在2005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十佳反貪局。

勇於挑戰

從2008年12月份開始,民眾對原渝北區某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鄧某(正處級)的舉報逐漸多了起來,直指鄧某接受企業賄賂、在征地拆遷工作中,與幾名下屬共同貪污,鄧某也由此步入了偵查員的視野。但一個最大的難題就是這些舉報的內容可查性不強,很多舉報內容調查後,卻與鄧某扯不上關係,而且神通廣大的鄧某也不是坐以待查,以極高的反偵查手段掩飾著他的罪行。在全局無計可施之時,劉宏亮挺身而出,主動請纓,帶領數名幹警偵辦此案。由於鄧某擔任領導多年,有權有勢,社會關係多,活動能力強,因此,剛與其接觸,說情的、打招呼的紛至沓來。然而劉宏亮沒有退縮,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頂住壓力,排除干擾,嚴格依法辦案,秉公執法,經過三十多個日日夜夜連續奮戰,終於查清了鄧某貪污409230元、受賄158800元的犯罪事實,2010年4月,經渝北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鄧某犯玩忽職守罪、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顧全大局

他連續五年都沒有休假,周末以及節假日大多都是在偵訊室或辦公室度過的;為了事業,為了“大家”,他甚至做出親子隔離的決定,將出生不久的兒子送到河南老家,讓其在鄉下成長,3年未曾見過一面;更有甚的是,一次老家來急電,要求他馬上回河南老家看望久病且重的母親,當時,劉宏亮正在負責辦理一起重大貪污案件,經過連日作戰,案子即將告破,如果退出將會給嫌疑人提供難得的“脫逃”機會,將會給國家造成數額巨大的經濟損失,考慮到這些,劉宏亮毅然決然地拒絕了家裡的要求,所幸,他的母親不久就康復了。在提及這些事情的時候,他平淡地說道“作為一名公務人員,在‘大家’與‘小家’都需要你的時候,要懂得孰輕孰重,要懂得、能夠捨棄”。

善用謀略

2007年,渝北區檢察院對某公司經理雷某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由於該案涉案金額大,雷某性格倔強,老成穩重,社會閱歷廣,關係網寬,又自學過法律知識,再加上事前已訂立攻守同盟,自認為只要不開口,神仙難下手。當組織把這一重任交給劉宏亮時,劉宏亮二話沒說,便投入到緊張而艱辛的辦案中。果不其然,在偵查過程中,雷某家屬多次找到行賄人秘密串供,給案件的偵辦造成了極大的阻礙。為了將該案辦成鐵案,劉宏亮採取了“多管齊下、內外齊攻”,以暗線為主、明暗兩線同時運作的偵查措施。首先,果斷對行賄人立案,也許是行賄人做賊心虛,早已銷聲匿跡。因此,劉宏亮一方面在其有可能出沒的地方布控,另一方面主動向公安系統尋求幫助。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終於發現了行賄人的蹤跡,經檢公兩家密切配合成功將隱藏農村的行賄人抓獲。面對猶如神兵天將的幹警,行賄人很快就交待了雷某與其串供的經過事實。在作通行賄人的思想工作之後,緊接著又採取了第二步行動,同時釋放行賄人和雷某,並對他們二人進行秘密跟蹤,並放出風聲,行賄人沒交代任何經濟問題,果然,雷某以為自己的行為仍未暴露,多次找到行賄人並給他“打氣”,但這次,他的一言一行都落入了我方的鏡頭。待時機成熟後對雷某採取了異地訊問,一開始雷某仍然相當頑固,對自己的行為百般抵賴。當我們把他與行賄人串供的錄音播放給他聽後,他不得不低頭認罪。不但交代了自己的受賄問題,還交代了夥同他人貪污的犯罪問題。最後雷某被依法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榮譽表彰

先後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撰寫出有一定參考價值的調研文章20餘篇,並榮獲2011年“重慶青年五四紅旗手”、重慶十佳辦案標兵、重慶市檢察機關第二屆“十佳偵查員”、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辦案業務標兵等眾多殊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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